春日时节,绿意盎然。
3月19日,兴宁市司法局围绕"上灯添绿·植树寄情"主题,在径南镇陂蓬村组织开展了一场别具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将党建工作与生态建设紧密结合,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这一举措源于兴宁市司法部门对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要求的深刻认识。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国家战略重点,法治建设也面临着创新宣传形式、贴近群众生活的新课题。
兴宁市司法局敏锐把握这一时代背景,提出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的工作思路,通过在陂蓬村村委广场打造"樱花法治林",将法治文化与生态美景相融合,既满足了乡村绿化美化的需要,又创新了普法宣传的载体和形式。
活动当天,兴宁市司法局下辖各党支部的党员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分工明确地完成了樱花树苗的种植工作。
从挖坑、扶苗、培土到浇水,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每一棵樱花树苗都承载着法治建设的美好寓意。
这不仅是一次简单的植树绿化,更是将党建工作的组织力、凝聚力转化为具体行动,将司法为民的理念融入生态建设的实践。
"樱花法治林"的落成具有多重意义。
作为移动普法阵地,它将法治理念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呈现给群众,使群众在欣赏自然美景的过程中自然地接受法治文化教育。
同时,它也是法治实践课堂,为学校、社区提供了开展法治教育的新场景。
更重要的是,它成为了司法为民的有形窗口,向村民展示了司法机关践行为民理念的具体承诺。
兴宁市司法局表示,这项工作将纳入长期规划。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深化与陂蓬村的共建机制,做好"樱花法治林"的管护提升工作,精心打造四季有景、樱映法治的特色普法阵地。
同时,将深度融入"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兴宁生态建设大局,让法治理念与生态美景交相辉映,推动法治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
这一创新实践还具有示范意义。
在推进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将法治宣传融入村镇建设、如何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法治文化,是各地司法部门面临的共同课题。
兴宁市司法局的做法提供了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思路。
从单一的植树造林到多元的价值创造,兴宁的实践表明,基层治理创新需要打破思维定式,善于寻找各项工作的结合点。
当樱花树下不仅能乘凉赏景,还能感受法治精神,这样的乡村建设才能真正做到形神兼备、久久为功。
这或许正是新时代乡村振兴应有的模样——既留住绿水青山,更培育法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