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职工作为消费的重要力量,其消费需求的充分释放对于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自治区总工会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释放职工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通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职工文旅消费权益保障体系。
这一举措的出台,源于对当前职工休闲消费需求与供给不足矛盾的深刻认识。
虽然国家法律规定了职工享受带薪休假的权利,但在实际执行中,落实情况参差不齐,部分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形同虚设。
同时,职工文旅消费的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有效的市场对接机制。
此次通知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引导,旨在打通职工休假权利与文旅消费需求之间的堵点,形成政府、企业、工会、市场四位一体的联动机制。
在拓展职工文旅消费权益方面,通知提出了多层次的政策安排。
支持基层工会利用会员会费为职工统一购买内蒙古文旅一卡通、盟市文旅年卡等景区年票,降低职工文旅消费的经济门槛。
同时,鼓励基层工会发放工会消费券,扩大消费券的使用范围,覆盖文创产品、旅游商品、文艺演出等多个领域。
这些措施通过集团采购和消费补贴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了职工的消费能力。
为了增强文旅市场的吸引力,通知要求全区景区景点、文博场馆、剧场剧院等文旅场所每月固定设立"工会会员日",对持卡会员推出专属折扣和优先体验等特惠服务。
这一创新举措既为职工提供了差异化的优质服务体验,也为文旅企业带来了稳定的客流。
与此同时,自治区鼓励各地依托"北疆工惠"等数字化服务平台,整合非遗文创、酒店民宿等优质资源,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文旅消费生态。
在丰富职工文旅活动供给方面,通知明确提出开展"全区工会会员畅游内蒙古"春秋游活动。
基层工会每年可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最多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
这一规定既尊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又为职工提供了充分的休闲机会。
同时,通知鼓励文旅部门积极引进保利剧院等国内外优质文艺演出,持续办好夏冬那达慕、中俄蒙国际冰雪节等品牌文旅活动,不断提升文旅活动的品质和吸引力。
此外,支持各级工人文化宫常态化开展"文惠职工"演出、职工文艺汇演、艺术培训等活动,让文化生活更加贴近职工群众。
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是通知的核心内容。
通知明确要求推动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引导职工结合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合理安排错峰休假、分段休假。
这一安排既满足了职工的休闲消费需求,也有利于避免集中休假对企业生产造成的冲击。
通知倡导职工持文旅年卡开展亲子游、家庭游、全季游,鼓励相关企业推出面向工会会员的加油洗车、餐饮购物、交通出行等配套优惠服务,形成了文旅消费的全产业链支撑。
为了营造良好的文旅消费氛围,通知围绕劳动节、暑假、国庆节、寒假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出集中开展文旅资源展示、优惠政策宣讲等活动。
这些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有助于激发职工和群众的文旅消费热情,形成文旅消费的时间集聚效应。
这一系列政策的实施,预期将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对职工而言,能够更加便利和经济地享受文旅消费,提升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对文旅企业而言,将获得更加稳定的客源和收益增长点。
对地方经济而言,将有效拉动文旅产业发展,促进相关产业链的完善和升级。
同时,通过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也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释放职工文旅消费潜力,不仅是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务实之举,也是扩大内需、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把带薪休假落实到位,把工会服务做细做实,把文旅供给提质增效,才能让“有时间、愿出行、能消费”形成良性循环,进一步激活文旅市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