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是落纸为实,撒谎却得拿真金白银去换

有一天,一位叫关某的被告在法庭上宣称自己没签过字,还强烈要求做笔迹鉴定。法官看到这一幕心里就犯嘀咕,心想这肯定有猫腻。事情是这么回事:2020年5月开始,杭州一家公司给淳安的一个楼盘提供防水材料,建设公司派关某负责采购。每次收完货他都要在清单上签名,最后算下来一共欠了6万多元货款。公司找了他好几次都没结果,只好把建设公司和关某一起告上了法庭。 开庭前关某还写了答辩状,特地挑了一张4.5万元的清单说不是自己写的。原告那边担心是关某老婆收货了,合同也没写清楚收货人是谁,就想把夫妻俩的笔迹都拿来鉴定一下。不过法官最后只同意给关某做鉴定。 鉴定结果出来了,果然是关某本人签的字。建设公司看到报告后态度大变,答应一个月内把钱全给了。原告见钱快到手了,就申请撤回对关某的起诉。表面上看大家都挺高兴,其实已经浪费了不少司法资源。 法官觉得关某太不讲诚信了,硬是逼着做鉴定来拖延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对关某个人罚了1万元钱。这就好比敲山震虎,告诉大家在法庭上玩文字游戏是要付出代价的。 法官还特别提醒大家别把鉴定当成拖延的挡箭牌。很多当事人喜欢申请这个鉴定那个鉴定的,一个案子能拖上好几个月。打官司得讲证据讲规矩,撒谎不光浪费自己的时间,还占用了别人的维权资源。 具体怎么罚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说不能撒谎妨碍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个人罚款最多10万、单位最多100万。一句话总结就是:签字是落纸为实,撒谎却得拿真金白银去换;只有讲诚信才是最硬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