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代表团小组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樊芸觉得,官方文件里应该统一用“物业服务”,别再管它叫“物业管理”了。她记得3月7日那天,大家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讨论这个话题的时候,她就提了这么个建议。3月9日,住建部那边给她打电话,把这事儿定了下来:马上动手改《物业管理条例》,改成《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也跟着变。 你看这“管”和“服”,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差别,意思可大不一样。这么多年来,有些小区物业老把自己当成管理者,把业主当成被管理的对象,根本不把业主的权益当回事儿。停车位少、收费不透明、服务不到位、维权难、解约难这些问题一直让人头疼。樊芸就说过,有一次一个业主竟然把车开进了自己家小区都停不进去,回家停车本来就是件很平常的事啊。 其实这背后就是角色搞反了、权责没捋顺。业主是花钱买服务的,结果反倒成了物业公司说了算。《物业管理条例》是从2003年开始实行的,这次要改名叫《物业服务条例》,就是要把物业公司的定位写进法律里去,强调他们得按契约办事。这意味着整个行业马上要迎来一场思想和制度的大变革了。 物业公司得改改观念了,得把服务精神真正刻在骨子里。物业公司跟业主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啊,没有谁管谁这一说。“管”是居高临下的我给你定规矩你照办;“服务”是平起平坐的你有需求我响应。只有尊重契约精神、提高服务品质才能在市场上站住脚。 要解决这些痛点得落到实处才行。定细一点的服务标准、按合同办事价格要合理、有问题马上处理能投诉监督;把物业费怎么花、维修基金怎么用这些钱都公开透明别搞暗箱操作;小区里的广告位、停车位租金这些公共收益得实实在在给全体业主分一分。 保护业主权益才是核心关键。物业公司不能随便拿“方便管理”的借口去侵犯业主的通行权、知情权还有监督权;业主有权对不满意的服务说“不”,比如服务没达标就整改不合格就解聘让坏公司走人好公司进来。 家是美好生活的基本盘啊居住体验关系着幸福感呢。物业的核心从来不是“管得住”而是“服务好”。从“管”变“服”就是回归常识和本位呢期待这次能让物业行业真正变成为了人服务的行业——把服务理念写进基因里用契约精神履行合同职责用法规刚性保障业主权益这样居民小区才能变成舒心的家让业主在公共服务中收获幸福的感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