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章女士把10000元定金付给了宝应县某家具卖场,订购了8套木门,国补后总价格是12536元。没想到等到2025年3月收货安装时,章女士发现送来的木门根本不是她当初约定的那款,跟要求不符。面对她要求退赔的诉求,经销商不仅拒绝,还说是冯某从中作梗,自己也是受害者,只同意换货。冯某是那个负责订货的中间人,但事发后就失联了。双方争执不下,调解也没谈拢。 宝应县消协这边立刻接手调查,确认经销商没把好进货关。经销商既没查验产品来源资质,交付时也没检查清楚,事后还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欺骗消费者。这种情况让法院认定这就是一起欺诈案。因为那个制造木门的厂家和实际供货的厂家地址不一样,而且在交易价格和品牌影响力上也有很大差距。 消协给了章女士法律上的支持,把这个案子转到了诉调对接程序里。当地市场监管局也对经销商进行了行政处罚。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勒令经销商把10000元定金全数退还给章女士,还按照“退一赔三”的标准赔付37608元。 江苏圣典(江宁)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陈露提醒大家:定制类商品个性化很明显,大家在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品牌、型号、材质、规格这些关键条款。最好是在合同或订单里写得清清楚楚,免得口头约定搞不清楚。另外还要好好保存好订单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和安装验收记录这些证据。一旦发现商家有虚假宣传或者货不对板的情况,消费者可以依法要求退货退款并主张赔偿。特别是认定构成欺诈的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商家要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 这次案例也告诉我们:市场经济既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商家要想长久地发展下去,就得重视消费者的诉求,用品质和信誉去赢得市场。只有诚信守法了,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