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持续近两年的基层矛盾纠纷在湖南省安仁县得到圆满解决。
当地法院通过多元解纷机制,将物业合同纠纷与相邻关系纠纷合并调处,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范本。
纠纷源于安仁县某小区业主邝某长期拒缴物业费。
御珑物业公司多次催缴未果后,于今年3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邝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共计6800余元。
立案审查阶段,法院发现该案表面是物业合同纠纷,实则涉及复杂的相邻关系问题。
经调查,邝某拒缴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是其住房长期存在楼上漏水问题。
虽然物业公司曾多次协调处理,但因维修责任认定存在争议,问题始终未能彻底解决。
这种"以拒缴物业费维权"的现象在物业管理纠纷中具有一定典型性,反映出当前部分小区存在的服务诉求与费用缴纳之间的结构性矛盾。
安仁法院立案庭庭长刘红兵介绍,此类纠纷若简单判决,可能引发"案结事未了"的困境。
为此,法院启动"诉前调解+现场勘验"工作机制,组织物业公司负责人、邝某及楼上业主王某进行三方调解。
调解员通过实地查看漏水情况,明确问题症结在于管道年久失修,需要专业维修方案。
在调解过程中,法院注重平衡各方权益:一方面向邝某释明物业费缴纳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履行公共部位维护责任。
经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三方协议:物业公司负责组织专业维修,楼上业主王某承担部分维修费用,邝某则补缴所欠物业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指出,这种"一揽子"解纷模式具有多重积极意义:既避免了司法资源浪费,又实质性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数据显示,安仁法院今年已通过类似机制化解物业纠纷47起,调解成功率超过80%,有效降低了同类案件成讼率。
物业费能否拒缴,关键不在情绪对抗,而在依法依约、对症解纷。
把漏水等居住痛点纳入纠纷处置的同一链条,以实地核查厘清事实,以联动调解推动责任落实,既维护了合同秩序,也修复了邻里关系。
基层治理的温度,体现在把群众“烦心事”办成“明白事”“解决事”,让矛盾止于当下、和谐延续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