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仍在多个领域存在,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多个司法领域;这反映出部分地方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运行不够规范,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存在薄弱环节。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葛晓燕指出,检察机关需要综合运用各项职能,依法监督纠治这类问题。 在民事检察领域,虚假诉讼和违法执行问题最为突出。检察机关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400余件,其中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300余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000余件。一个典型案例是,某企业在异地民事纠纷中胜诉,但执行陷入困境。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制发检察建议并与法院协同配合——最终督促恢复执行——使该企业被拖欠7年的1000余万元权益得以实现。 在行政检察领域,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额6.4亿余元。其中涉企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3000余件,涉企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1500余件。这些案件涉及不规范的行政处罚、不当的资产冻结等问题。一起跨省传销案件的处理表明了检察机关的监督作用:最高检实地督办,依法监督撤销异地行政处罚,解除冻结资金4800万元,推动案件顺利移交侦查机关。 在公益诉讼检察领域,检察机关加强了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监督。共立案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公益诉讼案件240余件,涉案金额7900万元,发出检察建议80余份。某市在卫生健康领域的专项监督中,检察机关立案12件,督促卫健部门等行政主体依法履职,推动53个项目完成整改,有效保障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从这些工作成效看,检察机关通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职能的综合运用,形成了对违规执法司法行为的全方位监督体系。这种监督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司法权的正确行使,更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随着专项监督工作的深化,这种规范化、制度化的监督机制将更完善,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司法监督如同精密的手术刀,既要切除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更需修复受损的法治基础。最高检的成绩单生动诠释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理念,也表明我国在现代化治理体系中,正逐步形成司法权对行政权力的有效制衡;当每一起案件的监督整改都能转化为制度进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必将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