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校园安全面临新的挑战。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溧河法庭近日联合溧河街道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走进南阳市第二完全学校——为全校学生开展了一场法治教育活动。这次活动反映了司法机关与职能部门维护校园安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的有效协作。 校园安全涉及学生校内的人身安全和人际交往安全两个上。溧河法庭庭长王海燕重点讲解了这两个方面,强调学生要保持安全意识,远离危险行为,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她建议学校建立常态化的安全教育机制,优化安全防范措施,构建全方位的校园安全防护网。 校园欺凌是当前学校管理的突出问题,也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溧河法庭干警杨平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场景和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玩笑"与"欺凌"之间的法律界限。通过分析具体案例,他阐述了校园欺凌对受害者造成的身体伤害和心理创伤,以及对欺凌者自身前途的严重影响,有效纠正了学生中存在的"欺凌只是打闹"等错误认识。干警倡议学生树立正确态度,既不做施暴者,也不做受害者或旁观者,要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 这次活动的特色在于多部门的有机联动。溧河街道办、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结合各自职责,讲解了与未成年人生活学习密切对应的的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丰富了教育内容,形成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合力。一个个真实案例和发自肺腑的叮嘱,将法治的"种子"播撒进学生的心田,使安全意识在校园中得到有效扎根。 通过这次活动,学生们系统学习了防范校园欺凌、增强自我保护等的法律知识,深入树立了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素养。这种以司法机关为主导、多部门协同参与的教育模式,提高了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为建立长效的校园安全防护机制奠定了基础。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治教育、家庭监护、社会协同的共同发力。宛城区的实践表明,只有将法律知识转化为生动教育——将部门职责凝聚成保护合力——才能真正守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既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也是对社会未来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