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找“旅游搭子”,有人中途跑了,把大家都坑了

大家都喜欢在网上找“旅游搭子”,一块儿出去玩,这事儿现在挺火的。不过最近出了个糟心事,因为有人中途跑了,把大家都坑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早就提醒过,线上的约定也是有法律约束的,不能随便答应就不算数。 这次的倒霉蛋是张某,他在网上发了个自驾游计划,让赵某加了进来。出门前两人聊了半天行程和路费,张某还特意发了份免责声明,上面说得明明白白:要是半路要走,必须提前说,自己还得负责剩下的事儿。赵某也没吭声算是默认了。结果大家正走着乌孙古道呢,赵某突然说自己不去了。这下可好了,原计划全打乱了,大家只能赶紧往回赶。回来之后张某找赵某要钱修车和赔违约金,对方却不认账。 法院一看这事儿,虽说俩人没签书面合同,但微信聊天记录、免责声明都在那摆着呢,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合同关系。赵某不讲理也没提前打招呼就走人,后来还赖账不赔钱,这纯属不讲信用,肯定要赔钱。不过既然当初没说好具体赔多少,也没证据证明损失多少,法院就没全同意张某的诉求。 不过事实很清楚,赵某这一走让大家行程中断、换了返程方式还多花了冤枉钱。根据《民法典》和公平原则,法院最后判赵某赔张某2600元。这笔钱虽然不多,但意义很大,既护了守约方的权益,又给了大家个警告。 现在大家通过平台“拼车”“拼团”的可多了,但大多数都是个人组织的,规矩很乱。一旦出了事找谁说理去?证据也难找。这次的案子就是个典型例子。所以建议大伙儿出门前一定要签个书面协议或者发个电子确认书,把行程、钱怎么花、谁负责这些关键的事儿都写清楚,省得到时候麻烦。 司法机关也会一直盯着这种新业态里的纠纷,依法管好市场秩序。咱们只要多留心点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肯定能让旅途更安心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