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创新驱动,更需要制度保障;随着智能技术在交通、医疗、制造等领域加速应用,效率提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治理挑战。江苏省政协委员、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刘茂通认为,面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必须建立更明确的规则、更精准的治理体系,尤其要尽快完善责任体系和标准供给,为民营企业创新投入减少不确定性、扫清障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加快,完善对应的法律制度、强化政策落实监督、营造稳定透明的法治环境,已成为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江苏作为经济大省,这上的探索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只有让民营企业在法治框架内放心创新、大胆创新,才能真正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