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最近宣布依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对一家中国风电企业启动调查,理由是企业获得政府补贴、扭曲市场竞争。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各主要经济体强调稳定预期的背景下,该举措表达出明显的保护主义信号,引发市场对欧盟营商环境和中欧产业合作前景的担忧。 FSR是欧盟自2023年实施的贸易监管工具,名义上用于审查外国补贴对欧盟市场竞争的影响。但在实际执行中,有关调查表现为对特定来源企业的高度针对,与其宣称的非歧视、透明、可预期原则存在明显落差。中国商务部门已指出,该条例在程序设计、信息披露、标准适用诸上存问题,具有贸易投资壁垒属性。以调查方式实施的限制性措施容易将正常的市场竞争泛安全化、泛政治化,使规则工具沦为产业保护的手段。 欧盟政策转变的深层原因在于绿色转型与产业竞争压力的叠加。一上,能源转型需要大量投资和稳定的技术供给,欧盟希望新能源等关键领域培育本土能力,减少对外依赖。另一上,经济增长乏力、部分行业产能承压的情况下,一些政治力量倾向于以"公平竞争"之名行"选择性干预"之实,通过提高合规门槛、延长审查周期来实现市场分割。欧盟内部制度复杂、成员国利益多元,也加大了政策摆动空间,使监管工具更容易被产业与政治因素驱动。 FSR调查程序涉及大量信息提交、跨部门合规,时间和法律成本叠加,给企业经营带来持续不确定性。漫长的调查期将影响项目融资、供货计划和合作伙伴信心,迫使企业重新评估在欧投资安排。对市场而言,频繁或选择性调查削弱欧盟政策可预期性,影响其吸引外资的能力。对产业而言,风电等新能源领域高度依赖全球化分工,若以行政手段人为抬高交易成本,最终可能推高能源转型成本,抑制技术扩散,拖慢欧洲能源结构调整。对中欧关系而言,此类做法可能诱发贸易摩擦升级,对经贸合作的稳定预期造成冲击。 中国新能源产业竞争力的形成有其清晰的逻辑:产业链完整、配套能力强,能够实现规模化制造与快速迭代;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推动成本下降;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倒逼管理优化,形成稳定的交付能力。中国企业进入欧洲市场,提供具有性价比的设备、促进项目建设、带动本地供应链合作、创造就业,与欧洲推进绿色转型、实现能源安全的目标相契合。将正常商业活动贴上"风险"标签,不仅难以解决欧盟自身增长动能不足问题,反而削弱产业协同与市场活力。 维护公平竞争不应以选择性规则适用为代价。欧盟若坚持开放市场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应在执行FSR等规则时严格遵循非歧视、透明、比例原则,明确调查门槛与证据标准,保障企业正当程序权利。企业应加强合规体系建设,完善数据与财务披露流程,强化与欧洲合作伙伴的沟通协作。中欧双方应通过既有经贸对话机制加强规则沟通,推动以事实和数据为基础的政策协调,把分歧控制在可管理范围内。
经济全球化时代,"筑墙设垒"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当气候变化的警钟日益急促,各国更需以开放心态整合全球创新资源。欧盟若继续将经贸问题政治化,不仅会错失绿色转型的时间窗口,更将消耗自身在国际规则体系中的公信力。"脱钩断链"的代价终将由全人类共同承担——这个道理在欧洲经历两次世界大战后本应体会最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