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察汗淖尔地处内陆干旱半干旱区,是华北现存最大的内陆咸水湖之一,生态地位突出。
但在一段时期内,湖泊受来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等影响,出现水面萎缩、湖床裸露、盐碱化加重等问题,湿地功能弱化,区域生态安全与周边生产生活用水格局也面临压力。
跨行政区的湖泊治理还容易出现“各管一段、标准不一、效果难以叠加”的现实困难,治理合力不足成为制约因素之一。
原因—— 从自然条件看,区域降水偏少、蒸发强、年际变化大,湖泊对水量变化敏感;从人类活动看,历史上地下水开发强度较高,叠加干旱年份,使生态补给长期偏紧;从治理方式看,湖泊横跨两地,若缺少共同目标、统一行动和信息共享,单一地区的治理往往难以扭转流域整体水生态退化趋势。
正是在“自然脆弱性”与“跨界治理复杂性”双重背景下,察汗淖尔修复需要更高层级、更系统的协同方案。
影响—— 此次跨省省级幸福河湖建设的完成,标志着跨区域生态治理在机制与成效上取得实质进展。
一方面,湖区生态底色明显改善:两地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思路,对流域功能分区施策,推动湿地保护、地下水超采治理与水源涵养协同发力;截至2025年底,累计修复植被4.94万亩,湖区水域面积最大超过80平方公里,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增强。
另一方面,生物多样性恢复出现直观信号:2025年冬季首次监测到赤麻鸭在察汗淖尔越冬,说明补水口、泉眼周边形成的“不冻水域”为候鸟提供了关键栖息觅食空间,湿地功能正在回归。
更重要的是,跨省联合建成幸福河湖,为华北地区同类跨界水体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工作范式,即以共同目标统领、以分区治理落地、以长期协作巩固成果。
对策—— 综合各方实践,察汗淖尔治理的关键在于“机制先行、系统治理、久久为功”。
一是健全跨省协作机制。
商都县和尚义县自2020年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协作机制,连续多年签订一致行动方案,推动农牧、水利、湿地、气象等领域协同,形成统一的治理节奏与行动清单。
二是坚持分区分类、精准施策。
将流域划分为湿地保护修复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区、流域水源涵养区,有利于把有限资源用在关键点上,兼顾“治标”与“治本”。
三是强化湿地修复与整体保护。
商都县在湿地保护修复区实施围栏封育64.31平方公里,并建成国家湿地公园;与尚义国家湿地公园实现“一张网”整体性保护,减少人为干扰,为湿地恢复留足空间。
四是统筹生态补水与水资源管理。
通过生态补水与地下水渗出共同作用,改善局部水面连通与冬季不冻水域条件,同时更需把地下水超采治理放在长周期治理中统筹推进,推动水资源利用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型。
五是加强监测评估与风险预案。
对水位变化、盐碱化演进、候鸟停歇与繁殖等开展持续监测,为动态调度补水、优化封育管护、应对极端气候提供依据。
前景—— 从更大格局看,察汗淖尔所在区域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一部分,跨省幸福河湖建设不仅是生态修复工程,也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平台。
随着协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未来在水资源统一调度、生态修复提质增效、文旅融合有序开发等方面仍有拓展空间。
可以预期,只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刚性约束,持续巩固湿地保护成效,察汗淖尔有望成为展示北方盐湖湿地修复成果的重要窗口。
当地一线保护人员对“小天鹅回归”的期待,也折射出生态向好的趋势与公众对高质量生态产品的更高期待。
察汗淖尔的成功修复案例启示我们,生态保护没有行政边界。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跨区域、跨部门的协作机制已成为解决复杂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
河北和内蒙古两地在察汗淖尔的合作实践,不仅恢复了一片重要的湿地生态系统,更重要的是树立了相邻地区携手共建、互利共赢的典范。
这种合作精神和实践经验,对于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促进区域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值得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