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给未履行扶养义务的人判了个没房产继承权的结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案子牵扯到老年人财产处置、家庭伦理还有社会诚信多个方面。这个判决结果把我国法律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权利义务对等原则的严格适用体现得明明白白,也给类似的纠纷提供了个明确的司法指引。当事人李某是北京市退休职工,2008年和妻子离了婚,生了三个孩子。因为他得了尿毒症还有其他多种病,得定期透析治疗,所以他在2019年底请了石某当保姆照顾他。2021年开头的时候,石某因为个人原因要回老家了,李某决定跟着回去。临走前两人签了个《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石某给李某养老送终承担他一生的费用。还有就是李某答应把自己名下唯一的房产留给石某。 协议签了以后石某就把李某接到老家生活了。可不到一年的时间李某在2021年12月就去世了。办完丧事以后石某拿着协议去法院告要继承那房子。可李某的三个孩子不干了,说这协议无效房产得按法定继承办。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着重查了这个协议到底有没有实际履行到位。根据《民法典》规定这个协议就是扶养人照顾老人最后拿遗产的民事合同。这种合同既有人身属性也有财产属性,能不能行得通不光看有没有签字还得看扶养义务是不是真的干到位了。 经过调查多项证据都显示石某没把协议上的活儿干完。银行流水显示李某在老家那时候花钱买药过日子还是自己出的,跟协议里写的全由石某掏钱对不上号。还有看病记录也不全没法证明他按时带老人看病。 特别要提的是法院调取的生活记录显示李某临死前好几次报警求助呢。再结合他跟亲友的信内容就可以断定石某平时照顾得很不够格根本没保障他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法官在判决里说遗赠扶养协议本质上是权利义务对等的有偿法律行为。扶养人想拿遗产全看他有没有全面适当地把生养死葬的责任尽了没本案里石某虽然签了字办了丧事可在老人活着的时候根本没把钱花上也没好好照顾人这就是根本违约。 最后法院判这个协议因为石某没履行主要义务而无效房产归法定继承人也就是李某的三个孩子共有。 同时判决还强调法院必须严查这种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防止有人借着协议形式去坑害老人或者违背良心社会道德咱们国家老龄化越来越严重遗赠扶养作为养老方式法律上也多起来了。 这个案子给咱们传递的信号就是法律既尊重你怎么想也坚决要求你干活儿对等地干任何想光签字不干实事的人法律都不会支持这既是讲诚信又是讲法治也是为了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构建好保障体系大家都要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在涉及老年人权益的事上一定要先看人家到底有没有干实事来保护晚年的安宁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