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一件挺刺激的事儿。有个叫袁女士的上海阿姨,为了不让去澳洲读研究生的儿子辍学回国给女朋友打工还债,花了18万元找了一家叫“申沪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帮忙。结果呢,儿子还是退学了,还搬去跟女朋友住了。现在的问题是,律师事务所只肯退7到8万元,说剩下的是服务费。这事儿闹得挺大,已经惊动了上海宝山区司法局。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袁女士的儿子去澳大利亚读硕士前认识了个女孩。两人感情发展很快,可仅仅过了两个月,女孩就告诉儿子家里出了事,急需30万元还债。袁女士一开始觉得不太对劲,拒绝给钱。没想到这一下激怒了儿子,他直接宣布要退学回国打工还债。 袁女士急得不行,赶紧在网上搜到了位于上海南京西路的“申沪律师事务所”。律所跟她说可以派人去澳洲,联系学校和警察,保孩子读书,顺便帮他跟女朋友分手。袁女士听着挺心动,就签了合同付了18万元。结果呢?合同签完第二天儿子就自己坐飞机回上海了! 到了机场接人的时候,律所的人就跟着一起去了。可那时候儿子脸色很难看,根本不理人。后来才知道他离澳前就把退学手续办好了。这时候袁女士才觉得自己被骗了,要求退钱。 律师事务所说合同里写着呢,钱不退。不仅不退,还得再给30%的违约金。最后他们退了7到8万元。袁女士算过一笔账:他们总共做了四件事——一次接机、一次派出所调解、发了几条短信、查了户籍资料。这值10万元吗? 这次事件曝光后,宝山区司法局联系了袁女士让她去提交投诉材料。司法局工作人员还特意安排了一次调解。第一次调解双方不欢而散:律所提出只退60%的钱;理由是已经提供了部分服务;这些服务要按律所备案的5000元一小时来扣钱。 后来的第二次调解又出幺蛾子:律所提出只要袁女士签个声明说自己在媒体上说的话是假的给他们惹麻烦了就愿意退90%的钱;声明还得拿着身份证录像念出来;这让袁女士非常生气也非常委屈:“我实事求是地说的话怎么变成撒谎了?还要我拿身份证录像?” 律师张玉霞说这个声明签不得:“因为里面写了你在媒体上的陈述是假的还损害了他们的名誉;如果你签了这就等于承认自己有错;以后对方拿这个去告你就麻烦了。” 宝山区司法局也觉得这样不妥当:“不能强迫人家签这种声明。”他们已经跟律所沟通制止他们继续提这种要求了。 最后还是要说说那个“霸王条款”:如果客户单方面解约不仅不退钱还要付30%的违约金;虽然这次只退了8万元但也算是一个教训吧: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千万别冲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