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发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其中“广西某县监督县住建局乱扣押案”引发关注。
通报显示,2025年5月,该县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在梳理涉企执法问题时发现,县住建局在一宗案件办理过程中先后5次延长扣押期限,导致当事人涉案财物被扣押长达6个月。
该线索随后移交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依法开展监督核查。
问题:多次延长期限突破法定上限,程序性违法较为突出。
经调阅县住建局自2023年以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并逐案核实,监督机构发现包括上述案件在内,共有3起行政执法案件在办理期间对涉案财物扣押期限进行了两次以上延长。
依据行政强制法关于查封、扣押的规定,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
此次通报所涉情形,属于对法定时限刚性要求认识不足、执行不严,损害了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与严肃性。
原因:规则意识淡薄与内部流程缺陷交织,监督闭环不够紧密。
一方面,个别执法人员习惯以“办案需要”为由扩张强制措施适用边界,将扣押延长作为常态化手段,忽视了扣押的目的在于证据保全或防止财物转移,而非替代调查取证的效率不足。
另一方面,从案卷反映的共性问题看,单位内部对强制措施的期限管理、审批把关、动态提醒等机制可能存在漏洞,导致超期风险未能在前端被及时识别和纠正。
此外,专项行动之前的日常监督触达不够深入,个案问题容易累积为制度性隐患。
影响:超期扣押损害市场主体权益,也削弱政府公信力。
涉案财物被长时间扣押,可能直接影响企业资金周转、生产经营和合同履约,进而放大经营成本与不确定性。
更重要的是,行政强制措施的边界一旦被突破,容易引发“以强制代管理”“以扣押代整改”等错误导向,不仅加剧基层执法随意性,也会降低市场主体对公平执法、规范监管的预期,影响营商环境评价和社会法治信心。
对策:以法定程序为硬约束,强化监督问责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
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县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要求县住建局限期整改,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县住建局按照整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退还超期扣押的涉案财物,同时在系统内组织专题警示教育培训,推动以案促改。
纪检监察机关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释放出“程序违法同样要追责”的鲜明信号。
下一步治理的重点,应放在把个案纠偏转化为制度刚性:完善扣押期限台账管理和到期预警机制,严格审批权限和证据链审查,强化法律顾问或法制审核对强制措施的把关;同时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案卷评查常态化,形成发现问题—整改纠偏—复盘提升的闭环。
前景:专项行动释放持续规范信号,涉企执法将向更透明、更可预期方向迈进。
司法部以典型案例方式公开通报,有助于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对涉企执法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倒逼基层部门树立依法行政、审慎用权的理念。
从趋势看,随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进一步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督、纪检监察与行政监督衔接机制更顺畅,类似“超期扣押”“随意延长”等问题有望得到更及时的纠治。
对市场主体而言,程序正义的强化将转化为更稳定的制度预期,为经济活动提供更可靠的法治保障。
这起案例的查处和纠正,充分体现了我国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的有效性和自我完善能力。
从发现问题、调查核实、依法整改到问责处理,各环节形成了闭合的监督链条,确保了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各地应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权力意识,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执法制度,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运行,真正做到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经济发展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