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健康福祉,是重大民生事业;当前,我国医疗机构运行面临多重挑战,需要从财政补偿、医保政策、人才队伍、内部管理等多个维度推进。中央提出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正是根据此现实问题的战略性部署。 县区和基层医疗机构我国卫生健康体系中地位独特、作用关键。县区级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承上启下枢纽,承担着接收基层转诊、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及部分急危重症的重要职责。基层医疗机构则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是守护城乡居民健康的第一道防线。两者共同构成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基础,反映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本质。 当前形势下,加强这两级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具有紧迫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群众对卫生健康需求持续增长。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更是对县区、基层医疗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这些机构普遍存在体量偏小、抗风险能力差的问题,其运行发展直接关系群众健康获得感,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为增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需要从四个上重点推进。首先,要研究细化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运行保障投入机制,在落实现有财政补助政策基础上,更细化完善政策性亏损、人员经费、设备购置等投入内容。 其次,要推动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对县区公立医院,加大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投入。对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逐步加大服务收费不能弥补业务运行成本部分的政府补助。 第三,要逐步推进实施适当比例或形式的人员经费补助。这是落实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相结合的重要举措。对符合规划的县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在编人员给予一定比例基本工资财政补助并逐步提高,研究推动将有关经费纳入政府"三保"范围。同时,加强医务人员能力提升和人才培训经费支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县区级以上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基层。 第四,要研究对社会需要、收费能力较低的医疗机构和薄弱科室给予经费补助。精神卫生、儿科、产科、感染、急诊、病理、中医、全科、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公益属性强、群众需求量大、投入资源多,但医疗服务收费难以覆盖成本,需要从维护公益性角度研究给予基本运行补助。 这诸多举措体现了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是健全中国特色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通过完善财政补偿、加强人才支撑、补助薄弱环节,可以有效维护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确保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县区和基层医疗机构的稳定运行,是医疗体系健康发展的基础;通过明确责任、稳定投入和完善人才政策,既能保障群众就近获得优质医疗服务,也为健康中国建设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