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政部门依法取缔未登记"战友文工团" 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再出重拳

问题:社会组织名称看似“正规”,实则缺乏法定身份。

大连市民政局在公告中明确指出,“大连战友文工团”未依法登记,却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已构成违法违规情形。

此类组织往往借助“文工团”“公益团队”等社会认可度较高的称谓开展宣传与活动,容易在公众认知上形成“有组织、可信赖”的错觉,从而放大传播范围和动员能力。

公开报道与活动信息显示,该团体曾在文艺汇演、冬泳活动等场景中亮相,具有一定社会可见度和参与度。

原因:一是登记意识薄弱与法律边界模糊并存。

部分团体将“开展活动”理解为一般社群行为,忽视了以组织名义对外招募、收费、承接项目、使用规范名称等行为对登记资质的刚性要求。

二是“社会化动员”需求增加,推动一些主体以更强组织化方式聚拢人员、扩展影响,但合规建设未能同步跟进。

公开信息中,相关团体曾提出“凝聚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家属等人员”“统一着装、军事化管理”等表述,若缺少合法登记与有效监管,容易在人员管理、对外宣传、权益保障等方面出现真空。

三是信息不对称为违规活动提供空间。

公众和活动承办方在审核合作对象资质时,若未形成“先核验、后合作”的常态流程,客观上会给未登记组织提供进入公共场景的机会。

影响:从社会治理角度看,依法取缔具有多重现实意义。

其一,维护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防止“无证运营”挤压合法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避免“谁更会包装谁更占资源”的不良竞争。

其二,降低公共活动风险。

未登记组织一旦在演出、培训、赛事、募捐等环节发生安全事故、经济纠纷或侵权争议,责任主体不清、追责链条不完整,容易引发群体性纠纷与舆情风险。

其三,净化社会组织生态,推动各类文艺社团、公益团队在制度轨道上运行,以规则保障参与者权益与社会公信力。

对外合作方而言,取缔公告也释放出明确信号:组织资质审核不可缺位,避免“看名头、看宣传”替代“看登记、看信用”。

对策:完善治理需形成“监管、平台、主办方、公众”协同发力的闭环。

监管层面,应持续开展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排查整治,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活动、重点人群聚集类组织的动态监测,并通过公开通报形成震慑与教育效应。

平台层面,可进一步优化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等查询入口的便利性与提示机制,引导公众形成“一查便知”的习惯。

活动主办方与场地方应将资质核验纳入流程管理,对报名参演、合作承办、冠名赞助、场地使用等事项设置合规门槛,必要时要求提供登记证书、章程、负责人信息及信用记录。

公众层面,应提高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对涉及收费培训、对外募资、招募成员、统一着装、对外宣传等组织化行为保持必要审慎,优先选择登记在册、信息透明的社会组织参与活动。

前景:随着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文化生活的深度不断提升,依法登记、依法运行将成为行业“硬约束”。

可以预期,各地将继续把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与培育规范社会组织结合起来,一方面通过执法监管清理“无序生长”,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与能力建设支持合规主体健康发展。

对于文艺类社团而言,未来在承接公共文化活动、参与社会服务、链接社会资源时,合规资质、财务透明、人员管理与安全责任将成为基本门槛。

通过制度化治理,公众参与文化活动的获得感有望进一步提升,社会信任成本也将相应降低。

此次取缔行动再次提醒社会,任何组织的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只有依法登记、规范运作,才能真正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