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重疾险给患病家庭带来了“有保障”的感觉

在烟台栖霞法院的一次审理中,法院决定赔偿贾某50万元。事情的起因发生在2020年1月,贾某在网上购买了一份重疾险,给这个他的家庭带来了“有保障”的感觉。没想到仅仅过了几个月,他拿到了烟台某医院的诊断书,确诊患有恶性肿瘤,把贾某从“投保人”瞬间变成了“被诉人”。保险公司以贾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并且解除了合同。面对这个冰冷的拒赔通知,贾某把官司打到了栖霞法院。在这个案件中,主要争议点有三个。首先是“概括性询问”到底需不需要细答?保险公司提供的投保单里没有直接涉及恶性肿瘤的具体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法院认定只有在保险人明确询问时,投保人才有义务告知。所以既然保单里没有针对恶性肿瘤的具体问题,贾某就无需自证清白。第二个争议点是旧病和新癌症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声称贾某有既往病史需要告知,但是他们并没有提供医学证据证明该病史与本次肿瘤之间存在必然联系。法院认定由于关联性未被证实,免责条款无法成立。最后一个争议点是多家投保就意味着骗保吗?保险公司指责贾某串通多家机构骗保,但是栖霞法院驳回了这个说法。法院指出贾某分散投保时间跨度长、间隔合理;没有证据显示他故意伪造病情;法律并不禁止个人为自己加码保障。因此,“多投”并不等于“骗保”,保险公司提出的条款也被驳回。最终栖霞法院一审判决要求保险公司给贾某支付保险金5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不久,贾某就收到了全额赔款。这次经历也给人们带来了一些启示: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一些事项。比如在面对“概括性询问”时不要糊弄自己;免责条款需要特别注意;健康告知要诚实填写。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保险真正起到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