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接着上班几年再走人,会不会赔不到钱?不少受伤的员工选择留下继续干活,几年后才想辞职,最担心的就是先前拿的赔偿会不会过期。法律上看,赔偿资格本身不会因为还在上班就没了,主要是怕主张权利的时效出问题。 首先得搞懂两个关键时效点:工伤认定必须在出事的1年内搞定,单位30天内就得去办。一旦定了工伤且做完鉴定,这个结论就长期有效,没几年就作废了这一说法。 如果是离职时谈赔偿的事儿,争议的时效是1年,通常从离职那天算起。这时候能拿到的主要是两块钱:一笔是医保基金出的一次性医疗补助,给你看病用;另一笔是单位掏的一次性就业补助,补偿你找工作难的损失。这两项一般是5到10级伤残的人才有资格拿,前提是已经定了工伤和评了级。 简单说:资格在手里就不会过期,但去打官司的时效要留意。如果你已经定了工伤且评了级:哪怕干了好几年再走,只要离职后1年里去申请仲裁或者要钱都行。要是压根没去认定工伤或者没做鉴定:超过1年又没正当理由,认定时效就过了,以后再想拿赔偿就很难了。 也就是只要前期手续全了,工作几年再走人也能拿到那笔钱,只不过要抓紧在离职后1年里去要。记得留好认定书、鉴定结论、合同和工资单这些证据;别等到退休十几年了才想起索赔,过了1年人家不认账;走的时候先跟单位商量商量,谈不拢赶紧去申请劳动仲裁。 总之,只要前期认定好了,干几年再离职也不会让赔偿自动失效。只要在离职后1年内去要那两个补助金,法律就能保着你。关键是前期的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一定要做齐全了,时间拖得越久维权越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