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协议和过户可不一样,没过户的房子你就是借住而已。

签协议和过户可不一样,没过户的房子你就是借住而已。如果你跟女儿私下签个买卖协议,却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过户,法律上这房子还是你女儿的。协议写得再漂亮,也不顶用。法律只认登记簿上的名字。你手里拿着的只是借条,不是房产证。万一你女儿把这房子再卖给别人,你一点办法都没有。新房东拿着房产证就能住进,你只能拿着协议去法院起诉,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赢。民法典里说得很清楚:不动产物权变动要登记才能生效。你和女儿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房子的产权还是她的。如果你不想过户就别谈买了。临时过渡可以签租赁合同,如果想真正拥有就得去过户流程。过户花的钱虽然不少,但却是最安全的“安心险”。等到出了问题再去打官司、找律师、搬家费加起来可不止契税那点钱了。总之房产领域里没有登记的“买”就是君子协定。要想睡得踏实,只能带上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过户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