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9年,上海数据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国家数据局、姜江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联手发布了一项旨在培育三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意见。这个意见针对当前各类机构功能定位不清、监督管理缺位的情况,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其中,数据交易所需要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比如推动规则标准完善和供需匹配;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则要围绕产业链供应链进行专业化发展;数据商要通过多种方式获取数据,并开发适合不同行业的产品和服务。这次发布的文件还为多主体并存的格局定了基本秩序。国家数据局表示,这个《意见》系统界定了机构类型和内涵,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探索数据交换模式的健康发展,降低交易成本。业内人士认为,这份文件标志着中国数据市场建设迈入了新的阶段。针对不少人工智能企业面临的“数据荒”,意见支持协同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和提供治理服务。姜江指出,场景指引对价值落地至关重要。各行业数据利用仍在起步期,机构应联合企业探索机制。目标是到2029年底提升能力、丰富产品服务,增强供数用数意愿。为了促进安全合规高效交易,《意见》鼓励应用示范文本、建立备案规程并依托基础设施开展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