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一男子与老人吵架后去世,把家属和警方都给搞了进去

江苏泰州这边出了一档子事,有个朱某跟蒋某因为路上吵架,结果蒋某去世了,把家属和警方都给搞了进去。这事儿现在检察院也掺和进来了,大家都在关注到底怎么判才合理。起因其实挺简单,就是路堵了,朱某开车想过去,62岁的蒋某在过马路时跟他吵了起来。两个人情绪都特别激动,谁也不服谁。后来蒋某就猝死了,警方当时觉得朱某可能有过失,就给他按了个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立案调查,还把案子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结果就在检察院审的时候,警察那边又变卦了,说不追究了,朱某无罪。这一回头就把家属给惹毛了,他们觉得警察这么干没道理,以前怎么说现在就怎么说呢?家属说朱某开车本来就没礼让行人,下车后还跟老人动手动脚争执起来。从没礼让到吵架再到老人死了,这一连串的事连在一起看,朱某的行为肯定跟死亡有关系。更何况蒋某的妈妈也被波及到了受了轻微伤。 法律界的人也觉得有点奇怪。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撤案是在侦查阶段办的事儿。像这种已经移交给检察院审查的案件,到了检察院这儿还没出结果呢,警察自己又把案子给撤了,这种情况平时确实不多见。通常来讲检察院才是这段程序的主导者,该起诉起诉或者退回补侦查什么的。现在警察主动撤案到底有啥依据?内部审批是不是走得太随便?还得把所有证据拿出来仔细看看才行。 现在这案子到底咋回事还得等官方把详情给透出来。家属那边已经提了复议申请了,后面咋走向还得看检察院怎么监督这个撤案决定。这个过程不光是为了看案子本身的程序合不合理、实体认定对不对,也关系到大家信不信司法公正这码事。 这起因为交通纠纷闹出的人命案已经把矛盾推到了刑事司法的层面上了。说明咱们平时看着不起眼的小摩擦有时候后果严重得很。现在正是最关键的时候了,希望职能部门能依法办事把每一步都弄清楚了,别让大家白着急。法律的威严啊就在这些具体案子里体现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