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跟公民做好事这两件事搅和到一起,就会引发关于责任该怎么分的问题。杭州市交警支队还有萧山交警大队

交通执法跟公民做好事这两件事搅和到一起,就会引发关于责任该怎么分的问题。杭州市交警支队还有萧山交警大队卷入了这起纠纷,主要是网约车司机蔡师傅因为好心救人出了交通事故。三个月前蔡师傅接了个急单,乘客手指断了需要赶紧送医院。他在路上碰上了执勤交警池侃,就直接向对方求助。池侃看了看乘客的伤情,跟他沟通之后,就示意蔡师傅跟着警车走。结果车在过路口的时候和一辆私家车撞了,把车撞坏了也把人给耽误了。事后交管部门说蔡师傅是闯红灯,得负全责。这让蔡师傅心里特别委屈和困惑,他明明是救人还得赔钱。后来警方想给他申请见义勇为的称号,还给点补偿,不过蔡师傅因为经济损失大、保费也涨了就没同意,还去找杭州市交警支队复核。 杭州市交警支队复查后觉得事故认定的事实不清,就让萧山交警大队重新调查。结果那边又给出了一样的结论,这事就卡在责任归谁这里了。从法律的角度看,信号灯是有严格规定的,除非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才能不管信号灯闯红灯。普通车子哪怕是为了救人也得遵守规矩。浙江百易律师事务所的池侃律师说了:“交警带路不代表一路上都能随便开,司机还得确认路口安全了才能走。”但这次情况特殊:第一是司机当时是听交警的指挥的,心里其实挺依赖公权力的;第二是这事儿发生在紧急救人的时候;第三是交警在带路的时候也没做什么临时的交通管制或者协调别的车辆停下来之类的措施。 这事儿被媒体报道出来以后,网上分成了两派看法。有人觉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机没注意安全就得负责;也有人说如果帮忙的人反而要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大家就不敢做好事了。更深层的影响是让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和保护公民权益之间产生了矛盾。当公权力在紧急情况下给出指引时是不是该担点责任或者做点保护?如果指引没考虑到安全风险全让老百姓买单了,可能会让大家对执法权威不再信任了。 针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我觉得有三个方面需要改进:第一是把紧急引导的程序细化一下。交警给普通人带路的时候得提前说清楚风险还要采取点临时管制的措施,还得用执法记录仪把证据留下来;第二是搞个“善意行为责任豁免”的机制。对于那些确实是因为紧急救助或者配合执法而违反交规的人可以适当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第三是加强公共服务的衔接。这次乘客没直接叫救护车而是找了网约车送医反映出大家对应急系统不了解。交管医疗这些部门应该多做宣传教大家在紧急情况下先打120或者110找专业人士帮忙。 我国很多地方都鼓励见义勇为出了地方性法规,但大多是针对抢险救灾或者抓坏人这类事的。交通救助这种日常的好心帮忙还没有太多保护措施。这次事件可以当成一个典型案例来研究一下司法部门怎么把这类情况的责任划分标准弄清楚搞出既有法律硬气又有人情味的判例来用。长远来看社会治理得靠法律和道德一起来管才行不能光靠感情弱化法律底线也不能因为太死板把社会的热心肠都给吓没了。只有明确了责任完善了程序强化了保障才能既维护交通秩序又守护住老百姓心里的那份善意和勇气每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其实就是法律在具体情境中的应用和衡量当情理法撞在一起的时候它不光是一份认定书它还关乎一个司机的得失更关乎大家对善行的态度对执法协作的信任还有法律在复杂现实中坚持的公正和温度怎么让规则不冰冷让善意不孤单需要制度设计的智慧也需要全社会在讨论中凝聚共识不断向前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