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车主付先生在武英高速遭遇的ETC使用障碍引发社会关注。
其账户显示99.3元余额,却因"未达百元预警线"被列入状态名单,暴露出ETC服务中鲜为人知的限制性条款。
问题显现 2月12日,付先生驾驶车辆通过ETC车道时,系统突然显示"列入状态名单"被迫改道。
查询发现,其办理的楚道畅行卡ETC设有100元最低余额限制,账户资金低于该阈值即自动冻结。
更令其不解的是,注销账户需满足三年使用期,否则需补足100元保证金并支付158元违约金。
条款溯源 记者调查发现,该ETC产品存在三种办理模式:银行卡绑定、第三方支付绑定及预付费模式。
其中预付费模式要求首次充值200元(含100元保证金),且余额不足百元将触发系统拦截。
虽然运营方2024年推出自动充值功能缓解问题,但基础规则未作调整。
法律争议 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李曼律师分析指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ETC服务协议作为格式合同,提供方应对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履行显著提示义务。
若未在办理时明确告知最低余额限制及注销条件,可能构成"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相关条款可主张无效。
行业现状 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ETC用户超2.3亿。
在快速普及过程中,部分地方运营机构为保障资金流动性,设置各类限制性措施。
除湖北外,广东、浙江等地也曾出现类似"余额门槛"投诉,但具体标准存在地域差异。
改进方向 业内专家建议,ETC服务机构应优化三重告知机制:办理时的书面确认、系统内的显著提示、触发限制前的预警通知。
同时呼吁监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ETC服务标准,明确禁止"隐形收费""强制留存金"等争议条款。
ETC的价值在于提升通行效率、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规则可以有,但必须公开、清晰、可理解;风控可以做,但不应以牺牲用户基本便利为代价。
让每一项限制条款都经得起提示义务的检验,让每一次扣费与解限都经得起程序透明的审视,才能把“便捷通行”真正落到用户的每一次出行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