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关系千家万户,是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药品市场价格秩序,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日前宣布,已建立起一套覆盖全省8个市州、45个区县的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将21种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药品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这一举措体现了监管部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变。
以往的价格监管往往是在问题出现后才进行处理,而新的监测网络则通过提前布局、实时采集价格数据,动态掌握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异常波动,从而将监管关口前移。
据了解,该监测网络依托全国价格监测监管系统建立,覆盖的137家零售药店分布在全省各地,能够全面反映不同地区、不同渠道的药品价格情况。
蒲地蓝消炎口服液、连花清瘟胶囊、盐酸二甲双胍片、非洛地平缓释片等21种重点药品作为监测对象,都是群众常用的刚需药品,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患者的用药成本。
在强化监测的同时,青海省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事前防范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的综合施策。
通过广泛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向经营者发出提醒告诫,引导药店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特别是在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引发价格异动的特殊时期,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发布规范提示,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强制搭售等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群众关切,紧盯零售药店等关键环节,对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共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7起,没收违法所得6117.62元,罚款6.32万元,形成了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这些执法行动向市场传递出明确信号:任何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面临严肃处理。
为了更加精准地指导药品价格管理,青海省市场监管局组建了4个专项调研组,分别深入西宁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等地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组与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帮助其科学合理地确定进销差价,推动药品价格逐步回归合理区间,最终实现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的目标。
这一做法充分体现了监管的人性化和科学化,既不简单粗暴地行政干预,也不放任自流,而是通过调查研究、指导协商等方式,引导市场朝着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向发展。
药品价格治理既是市场监管的技术命题,更是守护群众健康的民生考题。
青海通过织密监测网络、强化执法刚性、注重源头疏导的"组合拳",展现了地方政府在精细化管理上的创新实践。
当价格"晴雨表"与监管"指挥棒"形成合力,药品市场的健康生态必将为全民健康筑牢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