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一体化推进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人才要素能否顺畅流动,直接影响创新链、产业链与公共服务的协同水平。
当前,部分跨城就业者仍面临居住登记、落户年限、公共服务衔接等“隐性门槛”;中小学、公立医院等公共服务领域在编制配置上与人口流入流出、学龄结构变化、医疗需求增长之间存在不够匹配的情况;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带来职业风险保障、参保转续、待遇申领等新需求;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流动,仍存在评价体系、岗位设置、薪酬分配、职称认定等环节的衔接堵点。
上述问题叠加,既抬高了要素跨区域配置成本,也影响了区域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从原因看,一方面,长期以来行政区划分割与管理规则差异,使得户籍、居住登记、公共服务获取等事项在不同城市间标准不一,跨城通勤、跨城就业的制度性成本相对较高。
另一方面,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具有刚性特征,调整周期长、弹性不足,难以及时回应常住人口规模变化、产业布局调整与公共服务需求升级。
此外,新就业形态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多样,传统社保经办模式在便捷化、智能化和跨区域协同方面仍需提升。
更深层次看,人才评价与用人机制改革尚未完全适配现代产业发展对复合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需求,职业发展“立交桥”建设仍有空间。
针对上述堵点,湖南在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行动中提出以“破壁垒、建机制、优服务”为抓手,系统推进人力资源要素跨城顺畅流动。
其一,着眼破除地域壁垒,推动长株潭区域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登记互认,意在以规则衔接降低人口自由迁徙与跨城就业的制度成本,为“同城化通勤圈”“跨城就业圈”提供制度支撑。
其二,聚焦破除编制壁垒,在中小学、公立医院等领域探索事业单位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编制资源与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变化及发展需求更相适应,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性与均衡性。
其三,围绕破除社保壁垒,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完善对灵活就业群体的风险兜底;同时推动社保高频事项“免申即办、即申即办”,实现参保、变更、注销等事项一网通办,以经办服务的标准化、便捷化减少跨城流动的后顾之忧。
其四,着力破除职业通道壁垒,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打通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人才交流渠道,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在职业发展、薪酬待遇等方面全方位并轨,增强人才供需匹配效率与岗位吸引力。
政策组合拳的影响将体现在多个层面。
对劳动者而言,跨城就业的制度性成本降低、社保办理更便捷、职业伤害保障更完善,有助于提升就业稳定性与安全感。
对用人主体而言,人才跨域配置更顺畅、人才交流通道更通达,可提升企业与科研机构协同创新效率,促进成果转化与产业升级。
对城市治理而言,编制动态调整与公共服务供给的适配性增强,有助于缓解人口集聚带来的教育、医疗等压力,实现资源随人走、服务更均衡。
对区域发展而言,长株潭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若能率先形成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规则,将对构建更高水平的要素市场体系、带动更大范围一体化发展产生示范效应。
同时也需看到,破除壁垒并非一蹴而就。
户籍准入年限互认、居住登记互认等举措,需要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同享的承载能力与财政统筹机制,避免“制度通了、资源跟不上”。
编制动态调整要兼顾教育医疗质量与基层稳定,建立科学预测、动态监测与跨部门联动机制,防止“短期化”“碎片化”调整。
社保“免申即办、即申即办”要确保数据共享安全、流程规范统一,持续提升跨区域经办协同与风险防控能力。
职业通道并轨则需要在评价标准、岗位体系、薪酬制度与人才激励方面持续深化改革,推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多能少”真正落地。
展望未来,随着《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进实施,长株潭人力资源要素将更趋向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同规则、同服务、同保障”。
可以预期,制度性交易成本的下降将释放更强的人才集聚与创新动能,促进产业与人口的合理布局。
在区域竞争日益体现为人才竞争、制度竞争的背景下,长株潭若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将为全国都市圈建设与要素市场化改革提供有益探索。
人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
湖南此次改革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在更深层次上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不仅为长株潭一体化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全国其他城市群破解要素流动难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改革成效如何,还需在实践中检验,但敢于向深层次壁垒开刀的决心与魄力,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