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的传播权,也有权自己维权

李娟和雪云帮忙审稿,姚启明最后把关。 说起这事,那是1951年的老资格出版社,当年可是新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文学出版机构,拿过不少全国大奖。出版社手里攥着《白鹿原》这本书的传播权,也有权自己维权。《白鹿原》是陈忠实1992年写的长篇小说,1998年拿下了茅盾文学奖。 这书是部史诗级的现实主义作品,改编成了电影、电视剧、话剧、舞剧、秦腔啥都有。被告李某这家伙特别过分,他没经过人家出版社同意,就在自己的公众号里上传了《白鹿原》的电子版,还给出链接让大家下载。他不光在公众号上这么干,还从网上下了5000多本书存到自己的网盘里,再把这些书传到网上去卖广告赚钱。 这案子最后到了西安雁塔法院。法院说了,原告提供的书都有出版发行单位的信息,作者跟原告签过合同,把信息网络传播权给了原告,还允许原告自己去告侵权的人。原告当时取证的时候,版权还在有效期内,李某也拿不出别的证据来反驳。 所以法院认定原告有权告李某。李某把书传上网,让别人随时都能看,这就侵犯了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他除了得停止侵权还得赔钱。 另外啊,法院不光判他赔钱,还因为他把那5000多本书都给传网上去牟利了,判了他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外加罚金。这就告诉咱们一个道理:侵犯版权那是又得坐牢又得赔钱,风险特别高。这次判决不光给权利人撑腰了,也给咱们搞网络内容的人提了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