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规模持续扩大,劳动关系更加多元,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外卖配送、网约车、同城货运、快递等行业劳动节奏快、流动性强,劳动规则往往与平台管理体系紧密关联。尤其是以算法为核心的派单、计价、考核、奖惩等机制,直接影响劳动者收入、劳动强度和职业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同时,部分劳动者的工会组织覆盖不足、诉求表达渠道不够顺畅,纠纷化解成本上升,行业治理难度加大。 原因——一是平台经济发展迅速,但劳动保障制度与之适配仍需提速。新就业形态具有跨区域、跨企业、跨平台特点,传统以固定单位为基础的组织和服务方式覆盖效率上存在不足。二是平台用工链条较长,既涉及平台企业,也涉及用工合作企业,责任边界、规则制定与执行环节较为复杂,协商基础和协商能力不均衡。三是算法规则专业性强、对透明度要求高,若缺少明确协商指引和常态化机制,容易出现规则调整频繁、信息不对称、劳动者参与不足等情况。 影响——专项行动以“组织覆盖+规则协商+服务落地”组合推进,既回应劳动者的现实需求,也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从劳动者角度看,建会入会扩面与服务供给增加,有助于提升获得感和安全感,降低维权成本。从企业与行业角度看,通过协商推动算法与劳动规则更规范,有利于稳定用工预期、减少摩擦成本,形成更可持续的运营秩序。从社会治理角度看,工会与司法机关、检察机关等多方联动,推动“预防在先、调解优先、依法处置”的治理链条更完善,为新业态劳动关系治理提供制度支撑。 对策——围绕上述问题,全国总工会在总体方案中明确十项举措,突出重点更集中、路径更明确、目标更可衡量。 其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继续打造“中国工人大思政课”,组建“中国梦·劳动美”全国职工宣讲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分团,并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先进典型培育宣传,增强凝聚力与职业认同。 其二,推动组织覆盖向平台链条延伸。方案提出继续推进头部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工会组织基本覆盖,并推动重点平台企业分支机构扩大覆盖面;同时明确新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150万人,以组织化夯实维权与服务基础。 其三,把“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作为关键突破口。方案提出制定下发平台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指引,推动协商规范化、常态化,聚焦共性突出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推动劳动规则形成更稳定、更可预期、更可执行的制度安排。 其四,提升服务供给与触达效率。方案提出推动工会驿站提质增效,发挥“职工之家”APP等平台作用,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在生活服务上,明确推进“工会爱心餐”发放约1500万份、“工会暖新礼包”发放约50万份、工会移动体检服务约30万人,提高服务的可见度和可获得性。 其五,畅通诉求渠道并强化法治保障。方案提出发挥12351热线作用,推动解决合理诉求,用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机制及时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定期发布维权典型案例,提升规则指引与司法保障的可预期性。 其六,完善经费与政策支持。继续实施平台企业工会经费阶段性返还政策,提升基层工会服务能力与项目落地效果,为长效运转提供支撑。 前景——从既往进展看,三年行动自2023年启动以来已形成可复制的工作基础:头部平台企业地市级以上分支机构建会实现全覆盖,重点平台企业重点城市分支机构建会覆盖持续提升;平台企业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取得实质进展,已有企业签订集体协议并覆盖大量劳动者;全国市、县级新业态工会联合会数量不断增加,会员规模持续扩大。与此同时,围绕集体协商,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集中要约行动”,推动地方性平台企业及分支机构扩大协商覆盖,促进行业(区域)集体合同落地,为跨平台、跨区域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更适配的协商框架。 面向2026年,专项行动的关键在于实现“从覆盖到质效”的提升:一上,组织建设仍需向用工合作企业、分支机构、重点城市网点延伸,减少服务空白;另一方面,算法规则协商要更强调结果导向与可执行性,推动计价、派单、劳动保护、休息休假、安全保障等议题形成可落地的制度清单。同时,典型案例发布与热线、监督机制等应加强联动,把矛盾化解前移,推动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过程治理”转变。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既是劳动关系领域的现实问题,也是高质量就业和民生改善的重要内容。以组织建设打基础,以协商机制推动规则共治,以法治与服务提升获得感,有助于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取得更好平衡。随着涉及的举措持续落地,平台经济的发展成果将更充分、更公平地惠及劳动者,也将为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提供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