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婚恋关系破裂后“转账能否要回”、婚礼与登记关系如何界定 近日,福建泉州石狮市人民法院披露一起婚恋财产纠纷案件。男子小松与女子小莲通过网络相识并发展为恋人。交往期间,小松在尚未与原配解除婚姻关系时,已与小莲发生资金往来;离婚后,双方按民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婚礼后不久,小莲与其前男友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小松认为自己为“以结婚为目的”的支出与转账造成损失,遂起诉要求返还涉及的款项。 该案争议主要集中在三点:一是恋爱期间的小额红包、日常转账,是否属于无条件赠与;二是金额较大的转账、婚礼相关支出,能否按彩礼或附条件赠与处理;三是在已办婚礼但未登记的情况下,双方财产往来如何依法认定并兼顾公平。
这起案件折射出当代婚恋关系中常见且复杂的法律问题。法院判决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参考路径。它提示公众:尊重习俗并不等于忽视法律,婚礼不等于婚姻成立,经济往来更应留存证据、明确边界。将情感关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才能更好防范风险、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