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个陈女士,怀疑丈夫在外面搞外遇,还怀疑跟她最好的朋友刘小姐有关。陈女士为了查清楚这事,花钱找了丁先生和钱某帮忙。她给了他们总共9000元,让他们在刘小姐的车上非法装了GPS定位器,给她追踪位置。钱某还跑到现场去拍照呢,跟踪了两个月都没发现什么可疑的。结果,他在更换坏了的定位器时被刘小姐逮个正着,刘小姐马上报警。经过调查,钱某因为非法获取别人的位置信息情节严重,被判了4个月的拘役,缓刑4个月,还罚款3000元。陈女士和丁先生也被另外处理了。中国法律里根本没有什么合法的“私家侦探”,谁要是非法搞人家的行踪信息,都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