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送出去的钱,分开以后还能要回来吗?这事儿得看清楚了,你能不能证明当初给的是“有条件的钱”。比如说彩礼、买房的首付这些大钱,只要能证明是因为打算结婚才给的,最后没结婚就可以要回来。像平时发的520、1314元这种红包,还有平常的吃喝开销,这都属于白送的感情礼,一般分手后是要不回来的。 啥时候能拿回钱呢?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连结婚证都没领,这种钱肯定得还;另一种是虽然没领证但一直住在一起过日子。这时候法官会看你们住了多久、花出去的钱都用在哪儿了、为啥分手的,还要看看给钱那一方是不是因为花了这笔钱日子变得很紧巴。如果对方能拿出聊天记录或者找证人作证,证明这笔钱确实是冲着结婚去的彩礼或者是为了定亲准备的东西,那就更有理由要回来了。 不过也有几种情况一般要不回钱:如果这些钱都被你们在同居的时候花光了;或者只是发了点小钱表示一下心意;或者这笔钱本身就是大家一起做生意或者借钱周转的。 如果想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利益,就得先把证据都找齐了。最好是有个书面协议写明白这是“以领证为条件”的钱,转账的时候在备注上写清楚是彩礼,分手的时候也得保留好聊天记录。要是以后真出了纠纷,最好早点去法院打官司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