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这边要给新建的自建房定规矩,这新规终于出来了,从3月24日起就要正式生效。《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里是这么说的,农民要想盖房子,得先把地块给规划对路,地块得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要求;其次申请人必须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里说的那个条件;还要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最后得是“一户一宅”。 盖房子的标准也很严格:一户用的宅基地面积加起来不能超过150平方米,盖出来的总建筑面积也不能超过批准用地面积的4倍,房子的正射投影得在红线里头。楼层原则上不能超过4层,第一层不能高于4.5米,上面每一层都不能超过4米,这么算下来总高度不能超过16米。要是第一层和上面几层主动退后一些地方留着做院子、绿地或者停车用的话,在总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层数限制能放宽到6层,高度也能到23米。 另外顶层的梯房允许盖,但面积不能超过30平方米,高度不能超过3米(如果要装电梯的地方不超过4.5米),这个不算层数。要是用了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推荐的方案来盖梯房,面积和高度都不算进总数字里;要是没用那个方案,那就必须算进去。 屋顶最好做成坡顶或者半坡顶,高度不算总高度里头。房子不能挡消防通道,要跟邻居留个缝儿通气、采光和安装设备。临街的房子还得退后道路红线一点。还有限建区那边稍微松快点,总建筑面积不能超过批准用地面积的2倍,层数不能超过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