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变“合伙人”,让酒店从“租客”变成“合伙人”

现在很多酒店都开始找第三方公司来合作,业主给这些公司租金,大家一起赚钱,风险也是共同承担。比如台湾那边一碗牛肉面只要16到22元,而国内机场却要80元,这就是因为台湾机场给商户免了租金,商户就不用给自己涨价,这样也能吸引更多顾客来。这种模式让商户和机场都受益。 以前酒店自己干餐饮、SPA、KTV这些业务,现在越来越多的酒店把这些交给外面的专业品牌来打理。大家选择这种合作方式,就是因为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效果更好。 这种合作模式有两种:一种是租赁模式,另一种是利润分成模式。租赁模式就是酒店给商户提供场地,商户每月交租金。这个模式省心,但也有问题:如果租金太高,商户可能负担不起;装修偷工减料或者消防安全出了问题,酒店和商户都得担责。而且这两种利益主体很难真正合作到一起。 另一种是利润分成模式。酒店不向商户收取租金,而是大家一起赚钱。具体操作是:酒店负责管理隐蔽工程、消防系统、PMS等硬件后台;软装和设备、品牌VI由合作方自己搞定;联合促销、统一会员价、共用前台系统让顾客体验更好。每个月按约定的比例分钱给合作方。 这种利润分成模式在欧美市场已经很常见了。度假指南里经常能看到“由酒店推荐并共享利润”的字样,顾客根本不知道服务是酒店自己提供的还是第三方提供的。双方把利润共享写进契约,也把风险共担写进了DNA里。 最近我在迪拜棕榈岛的亚特兰蒂斯度假的时候体验了一把惊喜。我自费去一家高端中餐厅吃饭,结账时被告知住店客人只需付市价一半。原来这家餐厅背后有度假酒店股权穿透,双方采用了利益共享机制——酒店不拿租金,餐厅也不靠高价客源存活。大家因为共享客流、共享品牌而双双受益。 如果换作纯租赁模式的话,商户哪有动力放弃到嘴的营收呢?美国拉斯维加斯娱乐酒店也是靠类似的合作模式让餐饮与零售成为流量入口而非成本黑洞。 国内酒店正处在从“物业房东”到“利润合伙人”的十字路口上。当消费者用脚投票拒绝“各自精彩”的割裂体验时,利润分成模式恰好是一剂粘合剂。它让第三方从“租客”变成“合伙人”,让酒店从“房东”升级为“平台”,双方用同一套标准服务顾客,用同一根利润指挥棒跳舞——这才是利益共享的未来,也是顾客体验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