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近期启动并推进2025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并对创建建议名单进行公示。
此次公示名单共83个申报单位,涵盖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多个类型县(区、市),既包括都市近郊区,也包括传统农业县、特色产业县和生态功能区,释放出以点带面、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导向。
山东滕州市、肥城市、五莲县、阳谷县、巨野县进入建议名单,引发社会关注。
从“问题”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进入提质增效阶段,仍面临一些共性挑战:一是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的内生动力需进一步增强,产业链条偏短、品牌影响力不足等问题在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存在;二是乡村建设与公共服务供给仍有短板,基础设施、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均衡性有待提升;三是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需要持续提高,基层组织动员、公共事务协商、移风易俗等工作仍需久久为功;四是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推动绿色生产、生态价值转化的能力仍需加强。
从“原因”看,设立示范创建并开展名单公示,既是落实中央关于创建示范活动管理要求的制度化安排,也契合当前乡村振兴由“全面推进”转向“系统集成”的现实需要。
通过地方推荐与专家评审相结合,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筛选出基础较好、路径清晰、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样板;通过公示接受监督,则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提升创建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与此同时,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单元,具备统筹产业、建设、治理与公共服务的综合承载能力,示范县创建以县域为抓手,有助于推动要素向乡村合理流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从“影响”看,示范县创建与公示机制的推进,具有多重带动效应:其一,有利于集中资源推动一批关键领域率先突破,形成可检验的“施工图”和“成绩单”;其二,有利于强化地方比学赶超氛围,推动各地在特色产业培育、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治理创新等方面拿出更多硬举措;其三,有利于促进经验复制推广,形成从点到面、由局部到整体的扩散效应。
对山东入围的5个县(市)而言,既是阶段性成果的体现,也意味着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的再出发,将在产业集群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电商与物流体系完善、乡村建设运营等方面面临更强的示范带动任务。
从“对策”看,示范县创建要真正发挥引领作用,关键在于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实效导向。
一要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立足资源禀赋发展县域优势主导产业,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要统筹推进乡村建设与公共服务提升,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农村养老、医疗、教育、文化等服务体系,提高乡村生活便利度与宜居度。
三要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推进移风易俗,健全乡村公共事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增强乡村社会稳定性与凝聚力。
四要守牢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强化产业、就业、兜底等帮扶举措的可持续性,提升防返贫监测帮扶效能。
五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推进创建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创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真正以实绩赢得认可。
从“前景”看,随着乡村振兴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持续深化,示范县创建将更加注重“可持续”和“可复制”。
未来一段时期,县域之间的竞争将更多体现为产业组织能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治理现代化水平以及生态价值转化能力的综合比拼。
通过示范带动,更多地区有望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上实现协同发力,推动乡村发展从“改善面貌”向“提升质量”转变,从“单项突破”向“系统集成”升级。
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既是荣誉更是责任。
在城乡发展不平衡仍待破解的当下,这些入选县区肩负着为全国探路的重要使命。
如何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如何让示范经验真正可推广可落地,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治理智慧。
这场涉及亿万农民福祉的实践探索,必将为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写下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