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儿童需求增长与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并存 随着城镇化推进和家庭结构变化,儿童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诸上的需求更加多元;但一些地区,公共空间仍以“成人尺度”为主,配套不足;托育供给短板依然存在;儿童出行的便利性与安全保障也有待提升。在文旅消费领域,按身高“一刀切”的儿童票标准,容易与儿童成长差异和家庭实际负担产生矛盾。如何把儿童优先理念融入治理体系,成为提升公共服务公平性和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的重要课题。 原因:从局部试点到制度化供给仍需“机制化”支撑 此前,全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覆盖超过三分之一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试点带动了理念普及和示范推广,但要在更大范围复制,仍面临标准衔接、部门协同、项目落地等现实难题:一是政策制定中儿童视角的制度化嵌入不够,儿童权益影响评估与听证机制仍需完善;二是公共空间更新改造受土地、资金、审批等因素制约,推进往往较为碎片化;三是教育、医疗、交通、文旅等领域涉及多部门,缺少稳定、可持续的统筹机制。此次意见出台,旨在把试点经验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安排,通过“建机制”推动儿童友好建设深入深化。 影响:从“可感可及”到“系统提升”释放综合效应 意见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等重点方向,提出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配置中优先回应儿童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友好项目优先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清单,并支持有条件地方制定儿童友好建设地方性法规。这有助于把儿童需求从“项目化解决”转为“制度化保障”,推动公共资源配置更精准。 在公共空间上,意见提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中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补充儿童运动、游乐、休憩、校外实践等场所设施,推广“街区+”“社区+”“公园+”等模式,利用街头转角等空间优先嵌入儿童服务设施,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并推动公共场所、交通站点、旅游景区等按标准配置母婴和儿童卫生设施。对应的举措将推动城市更新从“补缺”走向“提质”,也有助于促进城乡公共服务更均衡。 在公共服务上,意见强调完善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托育方面加强对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管理,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医疗方面提出将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为满13周岁女孩免费接种,并引导推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0—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这将提高儿童健康服务可及性,并推动防病关口前移。 文旅与体育上,意见提出推动中小学校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对未成年人游览景区按规定给予价格减免,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按程序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并督促红色旅游景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相关安排回应了公众对儿童票标准更精细、更友好的期待,也有助于扩大青少年公共文化供给。 在交通出行上,意见提出推动城市公交、地铁以及车站、机场等枢纽为儿童出行提供便利,支持有条件地方开通通学公交;鼓励网约车平台优先响应携带婴幼儿乘客需求;推动铁路、航空公司提供优先检票、优先登乘服务,并鼓励航空公司推出家庭优惠套票和无成人陪伴儿童陪护服务。相关举措将促进儿童出行从“能走”向“更好走、更安心”升级。 对策:以儿童影响评价和项目清单化推动落地见效 推进儿童友好建设,关键于把要求纳入具体流程。一上,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设中,依法依规充分听取儿童及监护人意见,探索开展儿童影响评价,形成可操作的指标体系与反馈机制。另一上,将适儿化改造和补短板设施纳入年度建设计划,强化项目清单管理与资金统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落地效率。同时,要加强跨部门协同,推动教育、卫健、住建、交通、文旅等政策同向发力,避免“各管一段”造成服务断点。 景区优惠政策上,建议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推动由单一身高标准向“年龄+身高+监护关系等”更精细的规则优化,并加强明示告知与监管,减少执行偏差,让惠民政策更好转化为家庭可感的获得感。 前景:从“儿童友好”拓展到“人人友好”的治理升级 业内人士认为,儿童友好建设不仅是面向儿童群体的专项工作,也是一座城市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重要检验。随着意见提出的制度安排逐步落地,预计将带动公共空间安全性提升、托育与学前服务供给改善、儿童健康保障更可及、家庭出行与文旅消费更便利,并在更大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治理机制。下一步,如何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推动标准衔接与资源均衡,如何在评估与监督中形成闭环,将成为政策取得长期效果的关键。
儿童友好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与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尺。把“1米高度”的视角嵌入公共政策与公共空间,把儿童优先转化为可执行、可评估的制度安排,既关系到一代人的成长体验,也关系到家庭福祉与城市竞争力。随着各项举措逐步落地,更安全、更便利、更具包容性的成长环境,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