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下午,网红陈女士正在机场大厅里走路,突然闪光灯一闪,吓了她一跳。她低头一看,自己身上穿的这条吊带裙,原来是前两年在快时尚店花300块钱买的,平时只是为了让自己穿得轻松一点。没想到这次却被别人拍下,弄得她一下子成了话题人物。网友们吵得很凶,有人觉得性感,有人觉得低俗。这两年过去了,陈女士翻画册的时候才发现,当时那个街拍给她惹了大麻烦。法律判决书里写着她的肖像权和名誉权都受到了侵犯。这时候她才明白过来,自己那是碰到了法律纠纷。摄影师李某把她在步行街拍下来的照片传到了微信群里,配上了一些难听的话,大家都骂她不知廉耻。结果呢?这些照片居然还被印成画册标价99元卖出去了。那个时候,陈女士还在加班呢。 后来庭审的时候,法官周磊说得很清楚:拿别人的身体特征当猎奇素材就是践踏人格尊严。这话就像雷一样击中了那些在背后乱说话的人。还有一次争论特别激烈的时候,有人翻出了三年前她穿羽绒服的照片,嘲笑她装纯。这让陈女士觉得很委屈。她记得对方律师说公共场所就得接受公众审视,可法律却给出了明确答案:就算在机场这种地方,女性也有权决定自己的身体被怎么看。最后判决下来了,三名被告赔了精神损失费给她。 陈女士决定把这笔钱捐给反对街拍的公益组织,并且在朋友圈里写下:我的裙子很短但我的权利很长。这场维权斗争让大家看清了现实中的分裂现象:有人觉得吊带裙是性暗示,却对地铁里偷拍的行为视而不见;有人骂她博眼球却又去买印有她照片的画册。直到法院的判决书里那句身体自主权不容物化在网上传开了,很多人才意识到真正的低俗不是衣服本身而是那些人。 现在陈女士出门还是会穿吊带裙不过她包里多了一支录音笔——她是在给自己准备可能会遇到的麻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