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6年元旦和春节的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迎来高峰期。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社交媒体平台进行非法经营,引发了公安部门的高度关注和查处。
近期发生的多起案件充分暴露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警方发现住户李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经查获其住所内非法储存"加特林"等烟花爆竹共135箱,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
同日期间,山东寿光的韩某在未取得任何运输许可和从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购买烟花爆竹并通过朋友圈销售牟利,已被行政拘留。
浙江武义的陈某某则在家中非法储存16个品种、76件烟花爆竹,同样因违法经营被依法处罚。
这些案件表明,通过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现象。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烟花爆竹的销售经营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私自销售属于违法行为。
烟花爆竹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形式,无论哪种形式都需要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确定合法的经营布点。
这些规定的制定目的是防止烟花爆竹在非法渠道流通,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时存在法律边界。
如果商家仅发布指示性或提示性信息,告知消费者前往指定销售地点购买烟花爆竹,这种做法不构成违法。
但如果交易地点不是合法的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采用送货上门等方式进行交易,即使销售方持有许可证也涉嫌违法,未持证的更是明显的非法经营。
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已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
值得警惕的是,转发销售烟花爆竹信息的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许多人出于善意或朋友情谊,会在朋友圈转发此类销售广告。
然而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转发者、销售者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可能面临民事赔偿。
这提醒广大网民在分享信息时需要谨慎判断,不能盲目转发不明来源的商业广告。
从安全角度分析,烟花爆竹的危险性贯穿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全过程。
非法经营者往往缺乏专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规范的储存条件,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
合法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销售点都需要通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销售环节的安全。
非法渠道的烟花爆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其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更加难以控制。
消防部门建议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务必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指定销售地点,不要通过朋友圈、微商等非正规渠道购买。
同时,要提高法律意识,不要参与转发此类非法销售信息,以免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最终承担法律后果。
节日氛围需要点缀,更需要底线与秩序。
朋友圈里的一次“顺手转发”、一次“同城配送”,可能把自己和他人推向法律风险与安全隐患。
守住证照关、渠道关、储运关、燃放关,让每一次节日的热闹都建立在合规与安全之上,才能真正把“喜庆”留在烟火绽放的瞬间,把“平安”留在每一个家庭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