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虽然看似"小事",却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质量;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物业管理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然而,一些地方物业企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业主投诉处理不及时等问题长期存在,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体验和生活满意度。这些看似微观的"小问题",实则反映了基层治理中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的现象。 桂东县纪委监委敏锐地认识到,物业工作涉及民生福祉,必须将其纳入监督工作的重要议程。该县群众长期反映的物业保洁不到位、设施维修拖拉、收费不透明、公共收益去向不明等问题,正是监督缺位的具体表现。为此,县纪委监委主动扛起监督责任,将物业服务治理作为推进基层民生工程的突破口,与住建等有关部门联动,启动了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 在整治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监督相结合。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对10家物业企业管理的20个小区开展靶向检查,采取查阅台账、实地查看、询问业主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物业服务的各个环节。这种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方式,使得隐藏在日常管理中的问题无所遁形。最终,共精准排查出服务缩水、人员不足、公共区域维护不及时等33个具体问题,为后续整改提供了明确的靶向。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该县建立了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同时,强化了约谈警示机制,对问题突出的物业企业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宋林嘉园物业拖延退还装修押金、汇达豪庭一期消防设施未完好等具体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效应,有效增强了物业企业的整改自觉性。 在解决公共收益管理问题上,该县纪委监委采取了更加细致的措施。针对桂东印象小区共有部分停车收益情况,督促物业企业全面自查自纠、提交专项收支报告,并指导小区通过业主大会决议,将公共收益用于抵扣道闸费、改善公共设施,让业主切实受益。此做法既解决了群众关切的收益分配问题,又充分尊重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为了从根本上改善物业管理的透明度,该县推广了"阳光物业"制度,督促物业企业通过公告栏、业主群等多种渠道,定期公示收费、人员配置等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这一举措有效遏制了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矛盾纠纷。 经过一年的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全县20个物业服务小区排查覆盖率达到100%,33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惠及业主5505户。全年新增充电端口46座831个,组织9个小区开展防汛应急演练、20个物业小区开展消防演练,妥善化解居民投诉52件。这些数据充分说明,通过有针对性的监督和整治,物业服务质量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提升。 随着整治的加快,物业企业的履约意识明显增强,服务缺位、人员缺岗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小区环境和设备维护显著改善。最能说明问题的是,物业投诉量同比下降18%,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这充分反映了群众对整治成果的认可。 展望未来,桂东县纪委监委表示,将继续立足监督职责,紧盯物业履约、公共收益管理等关键环节,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督促对应的部门压实监管责任。对于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深化"查、改、治"一体推进,推动物业企业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以监督实效筑牢民生幸福防线。
桂东县的实践表明,民生监督能产生显著成效;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小事,用制度保障基层治理质量。在城镇化背景下,需要更多这样务实有效的监督创新,将个案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