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建设公司扯上关系,公司每年给他9 万块钱管理费,还要帮他交社保

和建设公司扯上关系,施某和他们签了《聘用协议》,这事闹得有点大。施某把建造师、工程师这些证给了公司,公司每年给他9万块钱管理费,还要帮他交社保。需要他去投标的时候,再给些差旅和出场费。2020年,因为项目出了岔子,施某就去申请仲裁,要回工资、社保还有证书。 仲裁的焦点在于这张协议能不能证明他们之间有劳动关系。施某提供了协议,说自己是项目经理,但没有实际的用工证明。仲裁委最后说他们没有劳动关系,驳回了他的申请。大家看法不一,有人觉得协议里少了必备条款,施某也没接受公司管理;有人觉得协议里写了劳动报酬和社保,应该算劳动关系。 仲裁委最终还是采纳了第一种说法。他们觉得挂靠本质就是借用资质揽活。公司只用证不用人,给的工资和社保实际上是用证的代价。因为施某没证据证明自己在那工作,所以他的诉求就没法成立。 证书挂靠本来就是违法的。《建筑法》和《社保法》都不允许这种事。如果真的出现纠纷,仲裁和法院很容易否定劳动关系。一旦项目出了质量安全问题,持证的人跟挂靠的都跑不掉,可能得赔钱、停资格或者被吊销执照。 有些地方还规定社保单位得跟注册单位一致。以后要合作一定要签协议留证据,写明是合作不是雇佣。别贪便宜去当“挂证族”。也别想侥幸蒙混过关,一定要依法办事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