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与交通运输部协同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 提升海事纠纷预防化解效能

伴随全球贸易往来日趋频繁和我国海洋经济持续发展,海事纠纷呈现出专业性强、涉外因素多、主体构成复杂等新特点,对矛盾化解机制提出更高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最高法办公厅与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意见,标志着我国水上纠纷治理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

当前水上纠纷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在于,传统单一化解模式难以适应海事案件的特殊需求。

船员劳务报酬追索、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船舶污染等纠纷往往具有强烈的时效性,若处理不及时将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

同时,这类纠纷涉及航运、海商法等专业领域,普通调解机制难以提供有效支撑。

此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深化,涉外海事纠纷数量持续攀升,对纠纷化解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提出新挑战。

为破解上述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表示,此次推进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是首次通过执法司法协作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体系化构建水上多元解纷机制,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海事领域的创新实践。

这一机制的建立,对于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发布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25年12月,全国已设立60余家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实现了沿海省份、长江流域及主要内河水域的全覆盖。

这些解纷中心以海事法院和海事管理系统为主体框架,联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构建起行政调解、司法保障、社会支持三位一体的化解体系,积累了丰富的共建共治经验。

在具体工作机制方面,新出台的意见明确了六项核心措施。

一是强化源头预防,通过进码头、进船舶、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活动,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形成调解挺前、诉讼兜底的分层化解模式,调解范围涵盖水上交通事故、船员权益保护、海洋环境污染、行政争议等多个领域。

三是提升调处效能,加强调解员专业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履约保障机制。

四是优化功能布局,让群众在解决纠纷时最多跑一地。

五是深化信息互通,推动海事监管数据与司法审判信息实现共享。

六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既懂法律又精通海事业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徐伟介绍,此次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涵盖船员劳务、人身损害、港口作业、海上交通事故、外籍船员遣返、船舶碰撞、船舶买卖登记等多种类型,充分展现了一站式解纷机制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实效。

这些案例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为各地解纷中心开展工作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从实践成效看,水上一站式解纷机制有效提升了矛盾化解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将行政执法资源与司法审判力量有机整合,实现了小事不出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提高了纠纷化解的专业化水平,为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保障海洋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的建设,不仅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更是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的法治实践。

通过跨部门协作与多元共治,这一机制有望成为化解海事矛盾、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样本,为全球海事纠纷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未来,随着机制深化落实,我国水上法治化治理水平将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