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咪从窗户跳下去走失了,她急得不行,一直从当晚7点找到凌晨1点都没结果

就在2月21日晚上,上海市民陈女士原本以为自家猫咪从窗户跳下去走失了,她急得不行,一直从当晚7点找到凌晨1点都没结果。第二天一大早6点多,她在小红书上看到一家专业寻宠团队,赶紧联系上了。双方加了微信后,对方给了好几个套餐方案,报价从8800元一直到48000元不等。陈女士一看预算有限,就挑了那个8800元的单犬双人套餐。 对方立马把合同拟好了,要求陈女士先付1000元定金才能派人出发,等正式搜寻前还得把剩下的7800元尾款全部转过去。到了22日早上8点,团队带着狗开始在办公室区域以及周边寻找。没想到才过了两个半小时,也就是10点30分的时候,物业的人在桌子底下听到猫咪挠门的声音,把猫找到了。陈女士这才反应过来,猫根本没走! 陈女士觉得这笔钱花得冤枉,就找对方要求退款。她当时是这么说的:“尾款的7800元,既然不是你们找的能不能退给我?那1000块定金就算我请你们花了两个多小时当人工费吧。”结果对方直接拒绝了,说他们是“按结果收费”。客服那边电话也不接,陈女士一气之下选择了报警。现在她已经按警方建议在支付平台举报冻结了这笔款项,并且已经委托律师准备起诉了。 陈女士在跟律师崔武聊天时提到,自己对那家寻宠团队的服务特别不满意。她觉得对方在搜寻过程中根本没起作用:一个说自己刚入行不久不太懂行;另一个带狗的人就在小区里瞎逛,连狗拉了便便都不清理。保安都看不下去问是不是在闲逛呢。 崔武律师分析说:虽然合同里写着猫在家里找到也算完成工作,但关键得看他们有没有真的在屋里找过。如果他们根本没进屋搜过,那猫咪被找到跟他们的行为就没因果关系。这种想坐享其成的做法肯定不应该支持。而且他们不认真寻找的行为肯定是违约了,陈女士有权要求退还尾款。做这种服务双方都得讲善意、讲诚信。 最后江苏润商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还特别提到: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约定好双方都认可的具体方案。如果团队没按方案执行,哪怕后来是别人或者甲方自己帮忙找到的猫,那团队也不该收钱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