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接着说这事,2021年和2013年的两份通知里其实都说得很明白,不管是比特币还是以太币,还有那些挂着人民币的稳定币,都没有国家法定货币那么正经的法律地位。这次呢,八部门联合发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主要就是为了把这事儿再说透一点。要知道,虚拟货币这玩意儿在国内早就被认定是非法金融活动了。以前规定境内不准搞,现在还是这么个理儿,坚决不许触碰。特别是因为这玩意用的是区块链技术,能点对点交易,就像翻了墙一样,风险很容易传到国外去。你看好多国家中央银行和国际组织都对它很谨慎。 那么具体怎么管呢?比如说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发那些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得先拿到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行。还有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这事,也就是RWA相关的服务,在境内是绝对不让干的。就算是去国外干也得先去备案。为了防止有人钻空子,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里也不能带“虚拟货币”、“RWA”这些字眼儿。 至于那些偷偷搞的“挖矿”活动也别想跑。这次通知特别提到要严厉打击诈骗、洗钱还有非法集资这些违法犯罪行为。只要是打着虚拟货币或者RWA的幌子搞坏事的人,全都得依法依规处理。 最后还得提一下报道这事儿的人叫徐佩玉,这篇文章是本报北京2月8日发出来的。这就把咱们国家的态度给亮出来了:国内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谁要是乱来谁就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