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家具店被判“假一赔三”

就在2024年12月,宁海县法院给一个定制家具店判了“假一赔三”,而且是在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这个档口上。事情是这样的,王女士家里装修,2024年5月找了个家具定制商行订了全屋的家具,还当场给了5万块钱定金。合同里明明写着柜门是烤漆实木多层板,王女士当时看了样品也定下来了。结果到了2024年6月选材料的时候,还有后来她和男友李先生2024年10月去店里确认细节签新合同的时候,商家居然偷偷把柜门的材质给换了,换成了更便宜的免漆实木多层板。她没在意,就把尾款付了。一直到2025年1月,经朋友提醒她才发现不对,去问销售人员还在撒谎说还是烤漆板。这事儿肯定是欺诈啊,王女士就把商家告了,要求按合同换板子还要赔三倍钱。 法院最后认定商家构成欺诈了。因为商家既没告诉王女士工艺不一样、价格有差异,也没说清楚这材料没法做烤漆工艺,完全是利用信息优势把自己该说的话藏着掖着。关键是这个板材现在已经没法再加工成烤漆的了,要是再给王女士换板子不太现实了,那就赔钱算了。法院判决商家就这个差价部分赔偿三倍损失。 这就告诉我们一个理儿:定制的时候商家得老老实实把材料工艺、价格这些核心信息都给消费者说清楚。不能拿“是消费者自己挑的”或者“是亲属签的字”当借口,这时候商家有义务主动、明确、全面地告知说明情况。要是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等,用低价的材料冒充合同里说好的材质还故意瞒着不报,那就必须得认欺诈,还得给消费者赔“假一赔三”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