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何把生态治理成果从“看得见的山水改善”转化为“算得清的资源增量”,并形成可持续的投入回报机制,是不少水土流失地区面临的共同课题。
长期以来,水土保持治理具有周期长、见效慢、外部性强等特点,投入主要依赖财政与项目资金,治理成效难以通过市场化方式体现价值,社会资本参与动力不足。
与此同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稳定水源、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亟须探索把生态效益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资源要素,以形成“治理—增益—再投入”的良性循环。
原因:长汀此次实现全国首单水土保持项目水资源交易,核心在于以科学核算为基础,把水土保持带来的“新增水源涵养量”进行量化认定,并通过合同化方式完成权益配置与市场交易。
根据签约内容,长汀县水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福建水投集团长汀水务有限公司等受让方达成协议,交易朱溪河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未来15年共510万立方米水资源使用权,交易总金额255万元。
为确保数据可信与价值可验证,该项目由福州大学开展水资源核算,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进行水资源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经过连续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未来20年内朱溪河小流域年新增水源涵养量预计不低于131.32万立方米。
第三方专业评估与明确的交易边界,为“增量水”从生态概念走向资产形态提供了关键支撑。
影响:其一,打通生态治理价值实现的新通道。
水土保持治理带来的水源涵养增量,过去多体现为生态改善与防灾减灾效益,如今通过核算评估、确权交易,形成可计量、可定价、可流转的资源权益,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探索走向可复制的制度实践。
其二,增强水安全保障的系统能力。
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不仅改善水土流失状况,也提升调蓄和涵养能力,为城乡供水、产业用水提供更稳定的水源保障,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优化用水配置。
其三,促进地方绿色投融资模式创新。
交易收益为后续治理、管护和再投入提供资金来源,增强项目自我“造血”能力,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形成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正向反馈。
其四,提升生态治理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通过第三方核算评估和合同约束,倒逼治理工程在指标体系、监测评估、运维管护等方面更加规范,推动从“重建设”向“建管并重、长期见效”转变。
对策:从更大范围看,推动此类交易健康发展,需要在制度设计与风险管理上同步发力。
首先,完善核算评估与监测机制。
水资源涵养量受气候变化、土地利用、植被生长等多重因素影响,需建立统一的技术规范、参数口径与动态评估方法,强化长期监测与定期核验,确保交易基础数据经得起检验。
其次,明晰权属边界与交易规则。
用水权或水资源使用权涉及公共资源属性,必须在现行水资源管理框架下明确交易对象、期限、用途、约束条件与退出机制,防止“概念化交易”和权责不清带来的纠纷。
再次,强化生态红线与水安全底线约束。
交易应服务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严控以交易名义突破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确保生态基流和环境用水需求。
最后,健全收益分配与再投入机制。
推动交易收益更多用于流域后续治理、生态修复、管护岗位与群众增收,让生态价值实现的成果更具普惠性和可持续性。
前景:长汀此前已在水土保持碳汇交易、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等方面先行探索,此次在水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上再进一步,显示出以制度创新推动绿色发展的路径正在拓展。
展望未来,随着各地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政策供给持续增强,水土保持与水资源管理的协同空间将进一步打开。
若能在更大范围内形成可比对的核算体系、可执行的交易规则以及可追溯的监督机制,类似模式有望在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等地区推广,为生态修复提供新的资金渠道,也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提供新的市场工具。
同时,需要把握好“以生态优先为前提的市场化”这一原则,推动生态治理成果交易在规范、透明、可持续的轨道上运行。
长汀县的这一创新实践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如何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如何建立科学、规范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摆在各地面前的重要课题。
长汀通过水土保持项目水资源交易的成功探索,证明了这条路是可行的、有效的。
相信随着相关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推广,更多地方将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中找到新的突破口,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