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流通领域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了洗衣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此次抽查覆盖全省流通领域,共抽取22批次产品,涉及含磷型、无磷型洗衣粉及洗衣膏等多个类别。 抽查严格按照GB/T 13171.1-2009、GB/T 13171.2-2009、GB/T 13171.1-2022、GB/T 13171.2-2022、QB/T 2116-2006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项目包括表观密度、总活性物含量、磷含量、游离碱含量、pH值和规定污布去污力等关键指标。 检验结果显示,21批次产品符合涉及的标准,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但发现1批次产品不符合要求,不合格率为4.55%。该产品存两项主要缺陷:规定污布去污力不达标,总活性物含量低于标准要求。 去污力是洗衣粉的核心性能指标。去污力不达标意味着产品无法有效清洁衣物,直接影响使用效果。消费者发现效果不佳时,往往会增加用量,这样既浪费资源,还可能导致洗涤剂残留在衣物上,长期接触可能刺激皮肤。总活性物含量偏低继续削弱了清洁能力,两项指标同时不合格表明该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 不容忽视的是,本次抽查未发现安全性指标不合格,说明海南省流通领域洗衣粉产品在安全性上总体可控,消费者风险相对较低。这反映出生产企业和流通环节对产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在提升。 针对不合格产品,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其移交被检主体及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主管部门将对生产企业进行调查,督促其查明原因、改进工艺、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对销售者进行监督,要求其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做好消费者沟通工作。 定期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通过抽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既能及时保护消费者权益,也能引导企业提升质量意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日用消费品的质量监管,定期发布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次质量抽查既反映了海南省消费品质量监管的成效,也揭示出个别企业仍需强化质量意识。在消费升级背景下,只有坚持以质取胜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协同发力,方能共同筑牢产品质量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