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断缴,这些问题都有答案了!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相关规定。2014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解释,明确了如何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解释。这个解释里提到了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行为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社保断缴的补缴政策及业务宣传指引。 2011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按照这部法律的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 2014年10月,广东省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个制度给退休人员带来了新的保障。 2014年4月,广东省还出台了针对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关闭破产企业未参保人员等特定情形的政策。这些人员可以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广东省有很多城市给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机会。如果临近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又尚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人,可以申请个人身份参加这个保险。 广州市有很多机构和部门负责社保业务。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其中一个重要机构。周媛编辑的文章把相关政策和办理方式详细介绍了出来。 社保断缴怎么办?去哪里办理?这些问题都有答案了!各位街坊,别慌张!社保断缴是可以补缴的,操作指南已经来了!你知道哪些情况能办理吗?需要带什么资料?去哪里办?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相关政策及业务宣传指引一篇全讲清了!点击跳转至原文了解更多。 合法缴纳办理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期间存在应参保而未参保时段的情况。用人单位主动补缴适用于未按规定及时为职工参保缴费的情况,他们可以给职工补缴应参保未参保工作时间的社会保险费。 特定情形一次性缴费主要是针对广东省户籍的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关闭破产企业未参保人员等特定情形,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以申请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办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主动补缴;另一种是特定情形一次性缴费。 用人单位主动补缴需要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并提供相关资料:《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补缴人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社会保险费补缴承诺书》等资料。 特定情形一次性缴费需要通过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并提供相关资料:《个人自愿选择一次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参保人户籍材料、档案原件等资料。 申请办理完成后,你可以关注“广东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我的社保”-“我的进度”查询业务办理进展。 还有一个情况需要注意:如果临近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又尚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话,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并且不符合补缴条件怎么办?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话,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延缴业务。也就是说按月继续缴费直到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参保并且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话,可以一次性缴费(趸缴)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缴满年限后就能领取基本养老金了。 最后要提醒大家一点:虚构劳动关系补缴社保违法!任何声称有“内部渠道”代办社保补缴的都是诈骗!违规补缴代价高,欺诈骗保涉刑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各位街坊朋友们一定要记住这一点:走正规渠道是最稳妥的!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辑:周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