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6栋602的杨先生那天回家,打开门发现厨房、书房和衣帽间都在漏水,地面都变成了小河。他翻遍了家里也找不到水源,只能找邻居帮忙。楼上702的胡先生也是一样,厨房、卫生间和卧室都被水泡了,定制衣柜都鼓了起来。两个人一番排查,把嫌疑锁定在了802房刘先生家。物业拆了厨房的天花板,发现是两家共用的下水管道顶部渗水。拿到刘先生家的钥匙后,物业发现水表在空转,拆墙一看,里面的水管已经裂成了蜘蛛网。这个意外引发了四方对峙:杨先生说谁漏水谁买单,胡先生说自己也是受害者要求赔偿,刘先生则辩解说他已经一个多月没住人了,而且收房时就发现墙面渗水了;物业公司说自家专有部分负责不归属他们管;开发商则说保修期早过了和他们无关。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法院判定802房主刘先生赔偿杨先生维修款8000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相邻关系中造成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开发商的保修期最短是屋面防水3年、管道渗漏1年。物业只有妥善维修共有部分的义务,业主专有的区域除非合同有约定否则他们不需要负责破墙查漏。对于老旧小区来说没有公共维修基金就需要自己负责查修漏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