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娱市场持续扩大,演出、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快速发展,为文化供给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新的治理课题。
近期,劣迹艺人违规复出、变相“重回舞台”的现象再度进入公众视野:有涉毒人员出现在地方活动拟邀名单中,有因偷税漏税受罚者更换身份在网络平台试水直播,也有人以公益名义包装形象、试图淡化过往问题。
此类行为突破社会公序良俗底线,与行业倡导的“德艺双馨”价值取向背道而驰,亟需依法依规整治。
一是问题何在:违规复出呈现隐蔽化、碎片化、链条化特点。
线下方面,一些小型商演、县域活动信息不对称,个别主办方审核把关不严,给了“钻空子”的空间;线上方面,账号更名、马甲转场、矩阵引流等手段降低识别难度,违规内容更易借助推荐机制扩散。
与此同时,“先试水、再放大”的操作路径渐成套路:先在边缘场景露面,再借热度向更大流量场域渗透,扰乱市场秩序。
二是原因何在:主要集中在利益驱动与治理短板叠加。
其一,灰色收益诱惑巨大。
对个别经纪团队而言,只要仍有关注度,就可能转化为商业报价与带货收益,短期逐利冲动压过长期声誉成本。
其二,部分平台治理仍存在薄弱环节。
一些平台过度依赖流量指标,审核机制、账号溯源、实名核验与历史劣迹信息比对不够完善,客观上为违规账号提供了“变道”机会。
其三,行业协同不足。
线上线下、跨地区、跨平台之间的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通,导致劣迹信息难以及时共享、准确核验。
其四,少数粉丝非理性追捧也助长乱象,以“情怀”“滤镜”替代对违法失德事实的基本判断,使违规复出获得一定市场土壤。
三是影响几何:不仅扰乱行业生态,更侵蚀社会公平与价值导向。
公众人物享受知名度带来的超额收益,也应承担更高的法律与道德责任。
若违法失德者通过包装与营销轻易回到聚光灯下,不仅对守法守德的从业者形成挤压,也会让“守规矩者吃亏、投机者得利”的错误预期在市场蔓延。
更值得警惕的是,对青少年群体而言,劣迹艺人频繁露面可能传递“犯错成本不高”的误导信号,削弱法治教育与公德建设成效。
社会治理强调奖惩分明,文化传播更应发挥成风化人、以文化人的积极功能,而不能让失德行为成为可被流量稀释、可被商业置换的“附属成本”。
四是对策如何:关键在于形成制度约束、监管执法、平台治理、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的合力。
制度层面,应进一步明确“劣迹”认定边界和复出惩戒规则,对涉毒、涉赌以及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更严格的从业限制与市场准入清单,提升规则的可操作性与权威性。
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动态更新的劣迹信息查询与核验机制,促进跨地区、跨平台信息共享,减少监管与审核的“时间差”和“盲区”。
监管层面,要着力破解线上线下“两张皮”,对主办方、经纪机构、MCN及平台实施“全链条”责任追究,对屡次触碰红线、变相组织违规演出和引流营销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置,从源头压缩灰色利益空间。
平台层面,应将“谁运营谁负责”落到实处,完善实名核验、账号溯源、历史违规关联识别与举报处置机制,优化推荐逻辑与热度规则,避免以“技术中立”之名放任违规内容扩散。
行业层面,协会与机构应强化职业操守与合规教育,建立更透明的黑名单管理与合规指引,引导文娱生产回到内容质量与社会价值的竞争轨道。
五是前景判断:随着文化市场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劣迹艺人违规复出将更强调常态化、精细化与协同化。
未来一段时期,伴随直播电商、短视频内容生态持续演进,违规复出手段可能继续“翻新”,监管也需同步升级:以更统一的标准、更顺畅的联动机制、更有效的技术治理和更严格的责任追究,形成“敢违规、难上线、无市场”的闭环。
同时,应鼓励优质内容供给与正向榜样传播,通过更丰富的精品创作、更健康的产业结构,引导公众审美与文化消费走向理性成熟。
净化文娱市场、维护行业生态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唯有以严格的规则划清红线,以有力的监管堵住漏洞,让违法失德者无市场可依、无流量可蹭,才能引导文娱行业回归本源,让正能量充盈文化传播空间。
这既是对法治精神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公平的维护,更是对文化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