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西藏大学近日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提示社会公众警惕以“西藏大学”名义进行成人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虚假招生宣传的行为。
学校表示,相关冒名行为已对正常招生秩序造成干扰,并可能以“内部指标”“包过保录”“免考包过”“快速取证”“代缴费用”“考不过退款”等话术误导考生,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声明同时强调,学校从未在校内外设置任何培训与招生点,亦未以“分校”“校区”“教学点”等名义开展营利性培训活动。
原因—— 从近年来教育培训与招生领域风险特征看,成人继续教育面向群体广、信息获取渠道多,部分不法分子往往借助网络平台、社交媒体和短视频渠道包装“权威背书”,利用考生急于升学、急于取证的心理实施诱导。
加之一些社会机构对政策流程、收费规则和录取机制进行断章取义式宣传,通过伪造通知、冒用校名校徽、仿冒网站与账号等方式制造“官方”假象,导致信息辨识难度上升。
与此同时,个别考生在报名环节对“统一报名、统一录取、统一公示”的制度理解不足,容易被所谓“捷径”“代办”所吸引,为风险滋生提供了空间。
影响—— 冒名招生不仅直接损害考生财产与个人信息安全,也会扰乱教育考试和高校招生管理秩序,破坏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
一旦考生因轻信虚假承诺而错过正规报名、缴纳不明费用或提供敏感证件资料,可能面临经济损失、学籍风险乃至信息被二次倒卖等后果。
对高校而言,冒用校名的虚假宣传会侵蚀办学声誉,增加后续维权成本,并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对正规继续教育的误解,影响继续教育规范发展。
对策—— 针对上述风险,西藏大学在声明中进一步明确了招生、录取和收费的“规则边界”。
一是招生录取组织实施主体明确:成人教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等工作由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结果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为准;录取通知书由西藏大学统一寄发,教育教学由学校直接管理。
二是入学流程与收费规则明确:新生报到、入学资格核查、缴费、学习、考试等通知由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正规渠道发布;入学前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入学后学费由学校对公账户统一收取。
三是授权与办学空间边界明确:学校从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成人学历本专科考前助学和招生工作,未设置任何培训与招生点,并公布学校地址以便核验。
四是信息渠道与维权路径明确:学校公布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西藏大学官网、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渠道,同时公开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891-6405205),便利考生核实信息。
五是强化法治震慑:对利用网络、社交平台等媒介伪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机构和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前景—— 随着继续教育体系不断完善、招生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权威渠道发布与社会监督协同将成为治理虚假招生的重要支撑。
业内人士认为,下一步可从三方面进一步压缩不法行为空间:一是强化平台治理与联合处置,对仿冒账号、伪造链接、诱导性广告开展快速识别与下架;二是推动“招生信息一站式核验”,提升考生对报名入口、录取公示、缴费账户等关键要素的比对能力;三是加强普法宣传与典型案例曝光,形成“高压惩治+源头预防”的常态化机制。
对考生而言,坚持通过教育考试部门官网报名、对“承诺包过”“免考取证”等异常宣传保持警惕、对收费与账户信息严格核验,是规避风险的关键。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西藏大学此次发布严正声明,不仅是对虚假招生行为的有力回击,更体现了高校维护教育公平、保护考生权益的责任担当。
广大考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招生政策,理性看待学历提升,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唯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招生环境,让教育事业真正惠及每一位求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