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还在操心年假的事儿?泸州这边给咱提了个醒,具体是在3月23日泸州市总工会发的文件里说了这事。文件主要是让大家看看《泸州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想维护咱们休息的权利,好把工作关系处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些规矩,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就把这提示函给公布了。 详细内容都在这儿呢。第一个是单位得依法让职工把年假休了,机关单位、企业这些地方的职工只要连续干了1年以上,就有带薪年休假这权利。不管是机关还是企业,都得让大家能去休年假,哪怕是当幼儿园老师或者做个体户雇工,只要工作了1年以上,这个待遇也能享受。休假期间发的钱和平时上班拿的一样多。 按照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但没满10年的能休5天;满了10年但不到20年的能休10天;超过20年的能休15天。这里面要注意哦,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算在年休假里头。 第二个是安排休假的时间得合理。单位得结合生产和工作的情况,再看看职工个人怎么想的,给大家把年休假统筹安排好。这个假在1年里可以连着休,也可以分开休,但一般别跨年度。确实是因为工作太忙必须跨一年的话,最多只能跨1个年度。大家最好能把带薪年休假和小长假连起来休息一下,这样能错峰去旅游或者走亲戚。 有条件的单位啊,尽量把员工的假期和孩子学校的春秋假安排到一起,方便大家照顾孩子。 第三个是补偿规定得落实好。如果单位确实因为工作需要没办法让员工去休假的话,只要员工自己同意不休息也行。要是员工该休没休的天数多了,单位得按照这个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给他发钱当作补偿,这里面包括正常上班时候发的那部分工资。 第四个是劳资双方要沟通协商到位。用人单位在制定或者修改那些直接关系到咱们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是重大事情的时候(比如休息休假),必须先拿到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一下提意见方案出来之后,再跟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起平坐地商量定下来才行。这样才能把咱们休息休假的权益保住啊。